【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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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市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机关为目标,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创新法治管理模式,拓宽法治活动载体,以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医院法治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委党组会在研究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安排等之前,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各方面讲话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每年委党组至少2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阶段和下年度法治建设作出系统性安排。12月9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
二、推进法治单位建设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单位建设情况。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列入总体工作目标考核。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4月30日,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调整了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理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副县级以上领导每年进行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建立了党组书记、主任法治工作实绩档案,通过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2021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2次,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和普法建设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立法工作、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管情况。一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共清理相关文件2件,保留3件。二是报送2022年度立法计划立项建议书1份,建议出台《咸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工作。聘用法律顾问1名,2021年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2件,审核咸宁市疫后关爱项目合同、咸宁市中心医院托管协议、医疗设备捐赠协议等各类合同10余份,全程参与解决了昌亚民与梵希医美纠纷、范焕新行政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等重大矛盾化解事项5起。
(三)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坚持政策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并编制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6个。在前期落实“减材料、减时限”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了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方便申请人查阅、使用。按照指定的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制作诊所备案告知承诺书,列出18条具体告知承诺事项,指导6个县市区落实。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规范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如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时,我们通过信用系统平台,查询医疗机构实体的营业执照信息,再如在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时,我们查询医疗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查询对应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及医护人员信息。通过减少办理时间、压缩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做到了“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及咸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和湖北省信用信息汇集系统中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信息。2021年1-12月,累计办结行政许可服务事项895件,已公示895件,行政处罚39件,其中应公示9件(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已公示9件。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和电子数据采集等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国家卫健委制定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详列了37类执法文书书写模板。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执法终端设备10台,数据采集站2台,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全部执法行为进行音像记录,2021年1-12月,累计记录案件39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纳入目录管理。2021年累计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件,吸纳了相关业务科室及法律顾问参与。另外,完成了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我委含执法局共计33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涉及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的相关单位及业务科室人员均将取得行政执法证,获得执法主体资格。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一是强化法制宣传。制定了普法事项工作清单,4月7日参加了法治热线节目,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组织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了市直单位“点单式”公益法治宣讲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场公益法治宣讲。组织法宣在线无纸化学习,委机关41人参学,参学率100%,平均积分2742分,已达标。二是组织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执法案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对口查找情况,与市环保局交叉互评,整改问题1个,报送典型案例1件。三是抓信访维稳,促矛盾排查化解。2021年,通过阳光信访、12345平台、来电来信等方式共受理信访件227件,均按《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越级、上省、进京上访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四是行政复议应诉方面,无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即范焕新不服我委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8月30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咸政复决〔42〕号),维持我委作出的《关于范焕新〈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办理告知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尚需进一步细化。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缺乏细化的内部管理和责任分工,流程清单不完善。二是法治宣教活动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从已开展的法治宣教活动来看,大部分是传统的讲座、公益短信、宣传册等方式,受众主体局限在系统内部,宣教效果有限。三是对直属单位法治建设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重业务轻法治,开展活动不多。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法治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抓手。今后,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继续重视:一是重视法治制度建设,更好地统领工作。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细则查漏补缺,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二是树立全新法治思维,更好地促进工作。在全系统树立德治与法治相融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创新法制宣教活动形式,尝试新媒体传播方式,提高全系统法治思维、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受众主体覆盖面。三是加强法治建设指导,更好地落实工作。以法治思维加强对直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对照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逐项梳理工作情况,对短板弱项进行分类指导,同时强化各类宣教活动同部署同开展,力求宣教合力,在推进法治湖北、法治咸宁、法治健康建设方面谋良策、出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