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06-20 16:19:10
企业的自查报告(精选多篇)[此文共4281字]

经济开发区支公司

关于全市全面开展合规整改的自查报告

自分公司文件下发之日起,我公司积极对照总公司济南稽核中心关于农险、反洗钱等专项审计工作相关要求,认真总结,分类剖析,把反映出的五大类29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结合我单位实际,在全公司范围内大力开展合规自查工作。

一、自查重点结果整理

经本公司一段时间内的合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是承包方面的自查,我公司承保基本要素齐全,投保单填写规范,被保险人签字盖章都经过仔细确认无误,清单内容齐全,准确;退保申请要素、签章、相关资料齐全;严格对照各险种实务操作规范,经确认,涉及需被保险人提供的手续相关事项都齐全完备;我处认真核对交强、商业不在同一公司办理的信息,以确认基本信息一致、准确。

二是财务方面的自查,不存在费用变通问题,列支,票据规范,没有大额现金交易及可疑交易。

三是渠道方面的自查,代理资料合规,齐全,代码管理及时,全面;

四是产品线方面的自查,差异化管理都经过严格报批,资 1

料齐全,完备;业务政策执行到位,准确。

五是单证方面的自查,单证领用、核销规范,单证计划合理,单证归档合规。

二、合规自查结果总结

我公司经过仔细反复的合规自查工作,确认各项工作及其细节项目合规、合法。无文件上所述的问题。

2014-5-16

经济开发区支公司办公室

第二篇:三上企业自查报告

宁津县统计局

关于“三上企业”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市统计局要求,宁津县统计局近期对“三上”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核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

为迎接检查,县局4月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会议由分管局长主持,由工业科、贸易科、投资科有关人员、各乡镇统计站长、县直企业统计员参加。会上下发了《关于做好三上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和县直企业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

县统计局于4月9日至11日分三组对“三上”企业逐一进行了核查,其中:工业企业272家、贸易企业147家、建筑、房地产企业各9家。核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否存在,是否有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及企业类型是否正确,企业填报的专业报表是否正确。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县共有272处,通过自查存在以下问题:1、关闭企业:工业园区的凯恩西工艺品有限公司(2014年2月份注销)和刘营伍乡的恒升阀门有限公司(2014年2 1

月份注销)。2、企业转产:宁津镇金囊纸箱厂纸箱已停产,现生产汽车配件,名称改为利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3、法人码错误:张大庄乡的风祥木业确实存在,但代码非本企业代码,而是村委会代码。

(二)贸易:

全县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共有147家,其中:企业128家,个体户19家。有正式代码的33家,临时代码114家.

通过自查,发现147处限上贸易中关闭五家分别是:宁津镇的广礼粮庄、广五粮庄、恩杰粮庄;柴胡店的路庄联华超市;相衙镇的新世纪超市。有四家企业改名分别是:新国际购物广场改为家具商场、华联超市改为德百大楼宁津分店、宁津镇的百姓超市改为饭店、相衙镇的东海批发门市部改显好邻居超市。

(三)建筑业、房地产企业

全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各九家。全部正常营业,没有问题。

三、整改措施

对“三上”企业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确认的三上企业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有关信息;二是对不规范的企业限期整改,否则剔除三上企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第三篇:印刷企业自查报告

印刷企业自查报告

本公司于1992年8月14日注册成立,于1999年12月31日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桂)新出印证字450110132号,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现经营场所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36号二桥南底厂房,面积380平方米,职工人数13人。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公司立足于国家有关印刷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现将本公司2014年度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印刷业管理规定,健立了印刷品接单、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规章制度,所有客户一律签订印刷委托合同,印件原稿、印样、菲林、委印证明文件,统一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印刷管理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门显眼墙上,牢固树立依法印刷观念。

二、健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从消防、环保、印刷开机、后道装订、印刷品识别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不允许印刷(本站推荐:www.)的物品不接单、不设计、不印刷;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生产厂长作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四、2014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11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销售额115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9.3万元。资产总额72万元。利润4.9万元 共安置农民工人。

五、本公司目前拥有胶印机4台、晒版机4台、切纸机2台、啤机2台,覆膜机1台,商标机1台,全部为非国家淘汰印刷设备,2014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所有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本公司2014年度未受到任何违规处罚。

回顾过去的2014年,展望2014年。我们将积极配合好上级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对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加,并认真贯彻各项措施,几时上报各项数据,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好各项管理措施,努力改善企业的不足,做到取精去粕,对企业自身的不足要经常自查。

南宁市永峰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31日

第四篇:gsp企业自查报告

企业自查报告

温岭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等相关资料。本企业通过自查各项工作已基本符合gsp跟踪检查的要求,现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 企业概况

本企业名称温岭市大溪莹康药店,创建于1992年11月,变更 于2014年9月29日,现企业负责人蒋秀珍,质量负责人蒋秀珍,注册地址:温岭市大溪镇潘郎路118号,仓库地址:本店5楼,营业面积45平方米,仓储面积40平方米,员工总数3人,3人全部药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养护工作的有2名,占员工总数的60%。

企业主要设施设备有空调、电冰箱、换气扇、温湿度计、电子秤等,保证陈列与储存的药品的质量。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经营西药品种约300种。上年12个月销售额10万元,利税0.35万元。

二、 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情况

(一) 人员

本企业共有员工3名,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按《药品管理法》

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其中担任质量管理人员1名,处方审核人员1名,验收、养护各1名,营业员3名)。3名全部药师资格,

上述人员均已参加当年的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档案。

本企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培训学习,并建立档案。

(二) 场所设施

本企业营业面积45平方米,仓库面积40平方米,周围环境整洁无污染源,营业场所与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已分开。营业场所、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柜组标志醒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有相应的指南性标志与警示语,设置抗菌药物专柜、易串味药品专柜、拆零药品专柜。仓库地面和四壁平整、清洁,并配置保证药品正常储存的货架,与地面有一定的衬垫物。配有空调、排风扇、电冰箱、温湿度计等。营业场所和仓库均已配置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衡量器具均已经过计量监督部门校验。

(三) 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gsp跟踪检查的要求,本企业设置质量负责人1名兼专职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购进、验收、陈列、储存、养护、保管、销售等环节作了具体规定,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档案。

(四) 进货与验收

本企业在购进药品时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对首营企业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协议书。对购进的药品,由验收员按有关

规定对药品的外观质量、包装、标识等项目认真检查逐批验收,并做好各种质量记录。

(五) 陈列与储存

店堂陈列药品实行分类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 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柜陈列;易串味药品、拆零药品、抗菌药物设专柜陈列。对仓库储存药品按类别摆放,药品堆垛与墙面间距30cm,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0cm。药品出库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药品养护检查仓库每季一次,营业场所每月一次,对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缩短检查周期。

(六) 销售与售后服务

本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坚持“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方 针,在店堂悬挂设立服务公约,设立咨询服务台,由驻店药师挂牌咨询服务,所有处方经驻店药师审核,严格把关,每张处方由审核、调配人员签字,店堂公布监督电话。随时接受顾客的批评和质量投诉,改进和提高本企业的经营服务质量。

三、 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 温岭市药监局gsp认证现场检查缺陷项目,本企业gsp 认证于2014年9月11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5项缺陷项目。

整改措施:

a、 整改时间:2014年日开9月11日开始

b、 整改责任人:蒋秀珍

c、 整改结果

1、(6006)企业未建立包含药品质量标准的质量档案。设立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2、(6011)企业管理人员收集了药品信息但未进行分析。安排专人对药品信息进行建立档案并且加以分析。

3、(6806)企业药品仓库缺少捕鼠板、纱门。立即购买捕鼠板、安装纱门。

4、(7201)企业在浙江春天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注明有效期。及时联系浙江春天医药有限公司的联系人,重新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注明有效期。

5、(7802)企业对易霉变、近效期的药品未酌情缩短养护周期。设立专职人员对易霉变、近效期的药品进行重新养护,并酌情缩短养护周期。

(二)温岭市药监局于2014年8月2日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3项缺陷项目。

整改措施:

a、 整改时间:2014年8月2日开始

b、 整改责任人:蒋秀珍

c、 整改结果

1、(2、3、8)今年企业未开展继续教育,未建立培训档案。立即开展继续教育,并及时建立档案。

2、(2、10、7)现场未发现该企业有处方登记,该组不能提供。设立专职人员对处方进行及时登记。

3、(2、4、8)金银花露属非药品未放于非药品区。及时把金银花露放置于非药品区,以后对于药品和非药品进行严格摆放。

四、 gsp跟踪检查情况自查结果

通过gsp跟踪检查自查,对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109项,本企业涉及到的项目有99项(本店无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或不经营中药饮片),因此合理缺项为(不经营特殊管理药品合理缺项5项:6801、7007、7402、7703、8301;不经营中药饮片合理缺项5项:6807、7508、7707、7708、8111),经过自查我们认为基本符合换证评定标准,现特向温岭市药监局提出gsp跟踪检查申请。

温岭市大溪莹康药店

2014年3月30日

第五篇: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1、员工营销行为与中小企业准入情况:

在营销中小企业当中坚持合法合规,未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将一定比例贷款返存我行,未要求搭售理财产品和保险等。对中小企业的准入,未设置不正当门槛。

2、中小企业信贷资产定价与收费情况:

对中小企业信贷资产定价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按照我行信贷政策要求,考虑企业自身资质。不存在对企业随意收取附加费用。

3、信贷制度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转授权书的规定审查、审批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严格按照授信批复书的要求落实审查、审批意见;

不存在违反分行信贷投向政策,将信贷资源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与我行规定禁止进入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按照我行贷后检查要求,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贷后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风险因素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防控措施。

4、中小企业信贷资产管理情况:

授信的中小企业信贷整体质量较好,个别暂时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如原材料价格上涨,盈利暂时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能采用受托支付的严格执行受托支付,控制

资金流向,对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严格监控其流向,企业提供详细的资金支付申请书,打印对账单备查等,不存在企业将银行信贷资金通过不同渠道直接或转手进行民间借贷的;积极向中小企业推广贸易项下的融资产品,如银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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