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数字电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书
甲方(购买主体):某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乙方(承接主体):XX公司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某某县..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内容
1、甲方通过 (招标、邀标等方式) 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
2、服务内容及数量(可另附明细附件):
3、服务地点:某某县广电大厦 。
4、服务期限:自2018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合同到期后乙方购买此项服务具有优先权。
第二条 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
服务项目:无线数字电视市场拓展和用户安装维修服务。
质量标准和要求: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无线数字电视市场拓展,增加用户数量,为用户安装收视设备,为用户收视提供维护服务。保证收视用户只增不减,保证用户正常收看电视节目。
甲方负责为 名员工缴纳五险,乙方负责发放 名员工的工资和奖金。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
1、甲方每年支付乙方 万元,此款由乙方用来确保按月发放 名员工工资。
2、第一年收入分配:用户收视费每年120元,已安装用户甲方按每户20元维护费(包括材料费)付给乙方;新增用户除去安装费40元(由乙方代付),甲方支付乙方每户40元。
第二年收入分配:已安装用户除去维护费20元 ,所有新增用户甲方付给乙方50元。
第三年同第二年。
3、用户数量以收费系统中实有交费用户为准。
4、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
1、 付款方式(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甲方以 □国库直接支付 □国库授权支付 □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在□内划“√”)。
甲方以下述第 项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2、分期支付:
(1)按月结算等额服务费;
(2)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6万元。
第五条 服务标准。
1、乙方的安装和维护服务要符合甲方制定标准,接受甲方监督。2、服务标准(可另附明细附件):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
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发射前端设备运转正常、信号源质量达标。并承担信号发射前端设备运转和维护费用。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服务。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5、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6、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
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
8、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 %的违约金。
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税费发生与履行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