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纲及对策(精选多篇)

时间:2024-08-22 22:57:19
环保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纲及对策(精选多篇)[此文共8111字]

第一篇:环保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纲及对策

一、影响和制约我县环保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1.污染减排进度缓慢,完成目标任务压力较大。

2.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3.环境宣传力度不大,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4.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机关效能有待提高。

5.能力建设不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环保体制和机制建设任务艰巨。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促进协调发展。一是继续抓好结构减排。鼓励企业使用环保工艺,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着力改造传统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冶炼、造纸等高能耗、重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二是继续抓好工程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三是继续抓好管理减排。突出抓好造纸行业执行国家新排放标准后的管理减排,严格控制新增排污量。

2.以环境准入为门槛,促进健康发展。对于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简化程序,加快审批步伐;对全县重点工程和具有较强产业带动力的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验收时限,特事特办;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并引导企业树立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新理念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3.以环境整治为措施,促进优化发展。一是抓好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今年重点完成了5家综合整治企业(项目)。同时,进一步巩固前段整治效果,加强对已取缔关闭,淘汰退出停产治理企业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二是加大县城污染源整治力度,强化餐饮娱乐场所油烟噪声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不断完善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县城环境质量。三是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用好中央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以奖促治”政策,集中治理一批污染严重的村镇,带动一批环境问题突出村镇的综合整治工作。

4.以执法监管手段,促进和谐发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诉求。把妥善处理好环境来信来访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抓,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继续深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请勿抄袭好范 文网:WWW.)动,加强重点行业和环境敏感地区的风险隐患排查,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追究责任。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5.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促进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现有装备、设备的作用,积极争取上级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二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活力和开拓进取精神,注重引进高学历人才。三是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载体抓好作风建设,在抓好环境管理的同时,为基层,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解决好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正确处理和把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弘扬环保先进典型,曝光环保违法行为,继续抓好“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公众参与,为环保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五是抓好廉政建设,搞好廉洁自律工作,注重运用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长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落实“一岗双责”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第二篇: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民营经济是以私营个体经济投资、经营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近年来,随着镇党委、政府在鼓励发展民营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即:总量不断扩大,质量日益提高,结构有所完善,贡献逐步攀升。

民营经济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还未形成具备迅速扩张能力的基础;虽显示出自身的特点,但还未构成增强区域竞争能力的特色。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发展速度不快,发展总量不大,民营经济注册资本不高,发展水平不高。造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除了民营经济本身的管理机制、发展结构问题外,在外部条件上重要地位与社会待遇的矛盾,资金需求与资金流向的矛盾,投资需求与投资环境的矛盾也是造成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重要方面。

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努力创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和创业环境。

(一)加大思想解放力度,突破对民营经济的束缚。目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仍然是思想不够解放。解放思想的本质就是在尊重事物客观规律基础上的突破和创新。解放思想必须鼓励探索,允许失误。不进行探索,就不会有突破;不宽容失误, 1

就不会有创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首先要抓突破。要突破对民营经济准入市场的束缚,所有竞争性领域,都要让民营经济进入,不得有任何限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打造民营经济投资创业的 福地。资本是投资创业的前提、经济发展的基础。民营经济需要加快自身资本的积累,更需要加大对外部资本的集聚。发展民营经济,必须确立“藏富于民”、“蓄水养鱼”、“先予后取”、“与民让利”的思想。如果商务成本较高,税赋负担较重,如果民资领域的项目风险都大,效益都低,本地的民资就会留不住,外地的民资就会引不进,创业的民资也会长不大。要在政策上重点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型和农产品深工型等四类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加大环境优化的力度,加快建设民营经济的服务体系。 环境是竞争力,也是生产力;硬环境是成本,软环境也是成本。 受区域位置和实力的制约,乡镇为投资者降低“硬性成本”的条 件毕竟有限,但政府服务的“软性成本”下降的空间却很大。要 加快建设以政策性引导、商业性为主、互助性补充的多形式、多 渠道、多层次的民营经济担保体系,切实解决民营经济担保难、 融资难的问题。

(四)加大载体建设的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新的形势下发展民营经济,既要遵循市场规律的要求,增强对优势民营资本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更要在更高的起点上,依据市场

机制的作用,放大区域民营经济的辐射力和竞争力。要从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 ……此处隐藏3122个字……借助司法援助,一味认为是因果报应,命里天定。4、残疾人就业难。由于残疾人受教育低,身体受限,智力不全,就业受到各种条件限制。就拿我们这次残联招工来看,本是专招残疾人的福利工厂,但按厂方要求,150多名残疾人报名,只有48名轻度残疾人勉强合格。从我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状况来看,只有2%的单位达到了安置比例,95%以上的单位没有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1.5%的比例。三、对策与建议1、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建立扶残助残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残疾人保障法》赋予的职责,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把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培训、特困救助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及网络建设,县级残联要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服务社。乡镇、社区要有残联专干,真正把残联建设成为代表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管理残疾人的组织。2、加大扶残助残力度,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一是减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书籍课本费,对进入高中、大中专院校的学生要制定相应的减免、奖励政策。二是乡以上医院对残疾人就诊,凭残疾证免收挂号费、注射费,家庭特别困难的,经同级残联审核后,可酌情减免住院床日费。三是对开店办厂,从事五小摊担经营,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工商等部门要优先办理证照,优先安排场地,免收办证费用,减半征收管理

费、行政规费、公共卫生费、政府调节基金;税务部门要按税法规定,减免营业税、免征所得税;水、电部门对残疾人从事特种行业用水用电按生产生活标准计价收费。四是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五是农村残疾人免除义务工、以资代劳、一事一议、农田灌溉水费等社会负担。3、提高特困残疾人保障标准,改善残疾人基本生存条件。一是解决部分残疾人的五保待遇。二是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特别保障制度。根据调查测算,要绝对维持最低生活,农村每人每月至少要50—60元的生活费,城镇每人每月至少需要150—200元生活费。在不考虑普遍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情况下,可考虑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特别保障制度,其标准低于五保,高于城镇、农村低保。三是一般残疾人如确有困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城乡低保。四是积极为残疾人无房户建房,解决住房困难。4、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一是扎实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对外劳务输出,推荐就业岗位;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对达不到安置比例的,要按规定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社会有识之士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二是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层面,提供康复服务。有针对性的选择可以康复的对象,免费提供如白内障复明、安装假肢、佩戴助听器及其它辅助用具,帮助残疾人摆脱残疾痛苦。三是广泛开展残疾人维权服务。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们的扶残助残意识。

第五篇: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与解决办法

最近,我们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组织了一次调查。调查显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对残疾人工作是高度重视和支持的,对残疾人生活状况也表示不同程度的关注和担忧,在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扶残助残及维权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大多数残疾人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不能很好地共享现代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现状令人担忧。

一、问题突出

1、立法滞后。我国社会由人治社会逐步向法制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先后产生了几百部法律法规及条例,有关六千多万人口的残疾人却没有法律保障。在这一特殊困难群体千呼万唤中,199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才蹒跚来迟。湖南省于1994年11月才出台实施办法。由于立法仓促,其法律条款过于原则,不具体、不详实、不可操作,其行政执法主体不够明确,特别是对残疾人的权利、义务、兴办福利企业减免税收、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界定不清,地方和各部门不便实施。同时,由于法律宣传不够,大部分残疾人不知法、不懂法,不能较好地运用法律进行维权、受教受助、康复治疗、劳动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致使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和政治待遇等状况远不如正常人。由于法律不够健全,社会反响较大,国家决定对其法规进行修改,虽酝酿已久,但迟迟没有出台,人们翘首以待。

2、体制不顺。过去,残疾人没有真正的娘家,主管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代司其职,其结果是代而不管或代而难管。自2001年残联分设,各级相继设立了残疾人联合会,但其性质是群团组织,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能很好的为残疾人代言,许多问题是协商解决,其结果是一厢情愿,商而不决。受编制的影响,职能虽全,机构不全。特别是基层只有一块牌子几个人,没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没有康复中心等,乡镇和社区的管理出现“真空”,虽然指定由民政助理和社区人员兼职代管,但力不从心,效果不佳。

3、经费不足。按照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事业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县市基层连残联人头经费和办公经费都预算不足,康复、特教、扶助残助、特困救助和社会保障基本没有列入预算,一定程度影响了残疾人工作的有效开展。

4、认识偏颇。由于我国公民受教育的程度偏低,国民素质相对较差。尤其是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欺贫弃残的现象无处不在。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有的是割舍亲情,抛弃无法康复的残疾子女;有的是忘恩负义,撇下曾有养育之恩的残疾父母;有的是泯灭手足之请,远离残疾兄妹。诸如此类,不胜枚举。社会上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的事件频频发生,虽然法律界定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但没有得到社会认同和很好的实施。这不仅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经济社会还不够发达的问题。

二、危害严重

1、残疾人生存难。一是生活来源窄。我县残疾人常年缺粮户达15.7%,无粮户达6%。农村贫困户中有53%是残疾家庭。二是住房条件差。调查显示,农村残疾人中无房户、危房户占1%。城镇无房户、寄居户、租住户占7%。三是残疾康复难。因条件限制,残疾人对残疾康复可望而不可求,省市县每年免费康复治疗面非常窄,我县康复治疗的残疾人每年只有20多例,占残疾人的0.25%。市县配套发放康复辅助用品用具仅20套左右,相对我县近万名残疾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大多数残疾人只有坐等病情恶化,痛失康复时机。四是生活质量低。残疾人的个体素质无法适应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个人收入明显低于正常人。大部分残疾人不能参与公共娱乐活动,大多数没有电话、电视机、交通工具。除低保户有大病救助外,无一人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社会保障。

2、生产自救难。大部分残疾人由于缺资金、缺信息指导、缺技术服务,只能从事小修理、小加工、小工艺等行业。农村残疾人即使有田土,但无力培管,收成不及正常人的40%,除自食外,基本没有商品出售。城镇残疾人从事过第三产业的不到10%,且大多数关门歇业,生产自救无资金、打工无门路,处于孤独无助和绝望的境地。

3、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实难。一是子女就学优惠政策不到位。从调查情况看,我县除安福镇因有城镇低保配套政策,残疾人子女就学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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