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于都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2014于都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
评查自查报告
作者:方华(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股)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4]9号)文件要求及于都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4]9号)文件要求,对201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对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卷逐页逐项地自我评查。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月至7月止,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22起,其中拆除影响市容违法(章)搭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案件162起(含规劝协助当事人自行拆除案件92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56起。目前,我局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4]9号)文件要求, 1
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工作及其案卷制作水平在自查自纠中得以跳跃式提高。其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超域管辖、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亮证上岗。
(二)执法办案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每个步骤、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面。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当事人配合调查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又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从而形成较多种类关联性、系统性、证明力较强的证据链,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确凿有力。
(四)自由裁量使用合理、行政处罚度量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接不接受行政处罚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行政处罚决定即合法又合理合情。
(五)案卷制作规范、归档及时齐备。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4]9号)文件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美观,并能及时上交归档保存。
(六)执法办案严谨、责任落实明确。为此,特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失职违规纪律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划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等。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存在的不足
(一)、案件调查取证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执法时不能使用“执法仪”或自身手机及时拍照(摄像)取证,完好保
存执法现场证据。二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不够详尽有力。
(二)、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制作方面。个别执法文书存有不记入办案人员姓名及其证件编码的情况;部分案卷调查询问笔录的表述询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有的调查(谈话)笔录词不达意,语言不简明扼要,有的不能完整清晰的表述违法事实、说明违反的法律名称及其条款,以及缺少对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教育处罚接不接受的态度、意见的记入。对存在岐义而修正过的笔录内容也存在没有当事人加盖指纹予以确认现象;还有部分案卷没有记入被调查人对询问笔录内容属不属实的认可记录。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三)、案卷整理归档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合使用,个别案卷还存有劣质材料纸充当“调查询问笔录(二)”现象,甚至还有个别案卷缺失(丢失)送达回证等问题。
三、整改的措施结合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优化工作。力争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满意不留一丝遗
憾,城市管理落实不留半片死角!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八月中旬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查摆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适用从重处罚及听证程序案件报备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易执行好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四是联合县监察局、有关新闻媒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无执法资格执法、不按程序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执法、违规执法”等媒体曝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格局,为提升于都城市管理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
2014年08月06日
第二篇: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府法〔〕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至6月,我局已办结的 ……此处隐藏1854个字……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2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卷皮填写不全等问题。
4.部分案卷存在执行不到位、未经法定程序改变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问题。
5.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罚款、轻纠违的问题,行政处罚后,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得到有效纠正和消除。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市局各业务科室、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继续坚持自查、互查、集中评查、典型案例剖析等有效手段,摆出问题、指出不足、寻找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适用从重处罚及听证程序案件报备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具体的执行标准。五是要联合市监察局、有关新闻媒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无执法资格执法、不按照程序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枉法、违规执法媒体曝光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提升渭南城市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3
第四篇:国土局行政处罚等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
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情况
三、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被处罚当事人大多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至今未能完全到位,执法主体不合法,违法案件查处,依赖性大。
三是执法监察人员人少事多,目前执法监察股工作人员仅2人,执法的力度和办案速度偏下,办案难度大。
四、下步打算
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卷宗的合法规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及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后续处理各项工作任务,一手抓依法查处,一手抓规范管理;积极督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全部处罚决定,坚决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积极争取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职能到位,完善机构设置,理顺体制,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上报备案及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部门的职能和作用,高效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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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国土局行政处罚等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按照试验区《关于开展行政处罚等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叶政办〔2014〕4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和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行政许可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
2014年
7月以来,我局继续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做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主线,对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处理结果跟踪监督落实。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加大了土地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不仅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更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及涉及的相关人员,以点带面来推动严格土地管理的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查处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依据办理,并着重强调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办案五要件进行对照检查。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我局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件,已办结1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2件。已办结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程序合法,案卷归档基本完整规范。
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情况
我局努力提高整个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杜绝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错误行为。规范了本系统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及收费管理,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责任部门、办事程序、批准时限、收费标准及工作纪律等予以公开,对各类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批准文件公布上墙,真正做到政策、程序、收费“三公开”,从而杜绝了乱收费的现象发生,提高了政务的透明度。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先后参加了由省国土资源厅举办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核,全部取得执法证书,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依法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及执法工作。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8件。其中矿业权设立许可5件,建设项目供地审批许可13件。已办结案卷基本资料基本齐全,均装订成卷形成独立卷宗,归档及时;行政许可有法律法规依据,无自行设定项目,无超期现象发生。
三、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被处罚当事人大多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至今未能完全到位,执法主体不合法,违法案件查处,依赖性大。
三是执法监察人员人少事多,目前执法监察股工作人员仅2人,执法的力度和办案速度偏下,办案难度大。
四、下步打算
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卷宗的合法规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及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后续处理各项工作任务,一手抓依法查处,一手抓规范管理;积极督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全部处罚决定,坚决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积极争取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职能到位,完善机构设置,理顺体制,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上报备案及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部门的职能和作用,高效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