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内外场所绿化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美化环境,依照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经友好协商现就天保控股招商销售服务中心绿化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设计策划整个办公楼内外场所花卉植物、绿化方案达到美化环境的最佳效果。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 12月31日止。
二、甲方付乙方全年金额优惠后47032元(大写)全年肆万柒仟零叁拾贰元整(含税)。
数量及规格:详见附件一。以上价格包含花卉植物、包装、运输、养护、税金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付款方式:甲方一季度付乙方绿化服务费11758.08元(壹万壹仟柒佰伍拾捌元零捌分价:11092.5元税:665.58元),期满乙方有义务将现场的花卉搬离并做好现场的卫生清理工作。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出具等额税务发票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乙方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双方按供货清单点数,运输中出现一切破损及其他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乙方应保证花卉的质量(鲜活)、数量符合本合同目的之所需。
五、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花卉植物、绿化方案根据季节变化需要更换同种规格及价格花卉品种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六、乙方负责植物的养护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和业主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不得进入与绿化服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绿化服务无关的事,做到人走净场。
七、花卉在摆放期间如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损坏及丢失部分的花卉
八、凡在协议期间出现的一切异议和不可遇见的情况及政府行为等,双方都应本着友好和平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不得任意修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执行本协议的有关资料告知与协议无关的人,如发生此类情况,责任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十、协议期间内,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情况,应向对方赔偿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十一、附加条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订后生效。
甲方:天津天易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天津市武清区环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