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4-10-16 06:22:43
202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此文共2597字]

202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进程,助力实现十九大以来辽宁xx恢复性增长目标,市局紧跟辽宁xx行业发展与行业法治xx建设的新形势,按照《辽宁省xx专卖局关于印发全省xx行业贯彻落实的通知》与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市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做好xx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制定本计划。

一、内容及对象

(一)宣传内容

今年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党内法规、xx专卖法律体系、以及与行业行政执法、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xx专卖法律体系,以及宪法、监察法、网络安全法等新修改或颁布的法律法规。

(二)宣传对象

本年度的法治宣传对象是全局各级干部职工,以及与xx专卖行政管理和xx生产经营紧密关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对象是全局各级领导干部、专卖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将作为法治宣传对象的重中之重。

二、工作要点

市局将以《xx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实施方案》以及《辽宁省xx专卖局(公司)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依托,以《辽宁省xx专卖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为引领,立足于法律法规的实际运用,组织好领导干部、专卖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日常普法学习宣传,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同时做好三个纪念日宣传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深化面向社会公众开展xx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在每季度开展的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会中添加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党组中心组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为本单位党组中心组搭建学习、交流、提升的平台,最终达到“以讨论促学习、以学习提意识”的目的。为加深学习效果,今年还将举办一次党组成员参加的法律知识讲座。由法规人员进行授课,对培训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以增强党组中心组的学法用法能力。

(二)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统一培训考试

为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注重对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日常的关于《合同法》、《招投标法》等实用法律的培训。在今年6月的举办的法制讲堂,将对全体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以授课的形式,针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以达到不断巩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按照“每两年举办一场全省行业专卖执法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的要求,市局将认真按照省局统一要求组织好经营管理人员统一培训考试,认真落实考前学习和培训工作。

(三)认真落实专卖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制度及日常学法用法工作。

按照“凡进必考”原则,市局将严格加强专卖执法人员培训,尤其是岗前培训,对2017年在省局统一组织执法人员考试的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提高专卖执法人员法律风险意识和必备的执法业务能力。其次在日常培训找准切入点,每个季度将组织开展专卖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内容以《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常规性的法制培训基础之上,针对国家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文书与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体专卖执法人员的专项培训,以不断提升专卖执法人员的卷宗制作能力及案件处理能力。

(四)做好三个纪念日的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具体要求,以“3·15”、“6·29”、“12·4”等法制纪念日的宣传活动为契机,面向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宣传与xx专卖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包括真假烟鉴别技巧、典型执法案例等,解答法律咨询和处理举报投诉,切实增强零售户及消费者的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在利用展台、展板、条幅、LED屏幕传统宣传媒介的同时,在宣传日当天也将通过市局法制专栏及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相关信息文章,保证普法宣传效果。

(五)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

按照国家局省局、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xx市局专卖队伍作为执行专卖法律的基层主体,应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市局专卖执法人员要坚持在执法实践过程中,通过传统形式与新兴媒介相结合,采取更贴近受众群体的形式,加强对烟农、零售户、消费者的xx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规范生产、守法经营,积极营造良好的xx专卖管理执法环境。

附件:

2018年xx市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点

单位:xx市xx专卖局(公司)                                                                                      2018年2月1日

对象

内    容

要    求

备注

领导干部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学习的其他法律法规。

3.重点学习今年新修订或颁布的法律法规,如宪法和监察法、网络安全法等。

4.其他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

1.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2.保证学习时间。每季度集中学法不少于3小时,自学不少于4小时。

3.每年拟写心得至少一篇。

4.完善学习档案。各单位应建立专项档案,将档案目录、计划表、考勤记录、讲稿、讲义、学习心得、学法情况通报等材料统一归档。


专卖执法人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学习的其他法律法规。

3.重点学习专卖法律法规等与专卖执法岗位相关其他规定。

4.做好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5.做好新增专卖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前培训。

1.建立完善专卖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2.保证学习时间。每月学法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3.日常学法独立业务学习。

4.市局将择时组织执法案卷制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做好对本单位新增专卖执法人员的考前辅导,重点做好2017年考试不合格人员再培训。


生产经营管理人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学习的其他法律法规。

3.重点学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实用性法律法规。

4.重点对开展合同相关知识培训。

5.根据省局安排,组织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考试。

1.建立完善生产经营日常学法制度。

2.保证学习时间。每月学法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3.日常学法独立业务学习。

4.市局择期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的培训。

5.根据省局安排,组织好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考试相关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做好对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


其他活动

1.根据省局安排,继续落实“谁执法谁监督”普法责任制。

2.征集典型执法案例活动。

4.继续开展完善市局网站法制专栏以及法治微平台创建活动。

5.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在线答题活动

2.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全年普法授课安排。

3.根据省局安排,做好专卖执法主体落实“谁执法谁监督”责任制相关部署。

4.做好各项活动材料的留存和归档工作。

5.在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中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丰富普法宣传平台,提升普法效果。


零售户、烟农、消费者等群众

重点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9”专卖法颁布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xx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宣传对象对xx专卖体制的认可,为xx法治xx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建立活动档案,留存活动材料。

2.力求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制作宣传彩板、宣传条幅、设立群众咨询台、发放各类打假宣传材料等。

3.走进烟站、进网点、进社区等基层群众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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