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1.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更加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要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开发区贯彻落实。
3.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落实从严从实要求,着力推进作风建设
1.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综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脱贫攻坚、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等,严查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回潮复燃。
2.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形成震慑。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等问题。
3. 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群团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胜利压倒性态势
1. 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发挥好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严格家教家风,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 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3. 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保持惩治腐败压倒性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建设搞上去干部倒下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继续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筛选和督办工作,抓好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深挖群众信访、群体性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建立腐败分子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4. 持续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强化“两个责任”传导推进机制,推动各园区、区属各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继续推进党工委、纪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督察指导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追究责任,通报典型案例。
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进制度建设
1.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落实党工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坚持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2. 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情况反映制度。
3. 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4. 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和改进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创新党内法规宣传形式,扩大党内法规宣传覆盖面,增强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规则意识。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