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雇佣乙方看护试验室场地,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雇佣看护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后项目部上班。
二、 工地看护内容:现场围挡、大门、水房、砖房、板房以及房间内存放的东西
三、 每天看护时间:24小时看护。
四、 看护人员数量:1人。
五、 看护费用及结算方式:看护期结束后现金结算,按照每天80元计算。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己安排食宿。
(2)、乙方必须保证场地24小时有人看护,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乙方在看护期间不得饮酒,乙方必须对看护期间的自身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负责,如果保护护场地财产和外人产生纠纷,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场地内的任何东西不能丢失。如有丢失,必须在24小时内开始按原样恢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完成;如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仍不按原样进行恢复的,乙方将按照丢失物品的双倍价格进行赔偿。
(4)、乙方必须保证现场的安全,不能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如有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进行承担。
(5)、乙方负责现场的看护,不允许场地内再有其他人员进入。
(6)、看护期结束后甲方按时给予乙方看护费用。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甲方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