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11-20 06:22:58
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精选多篇)[此文共5903字]

第一篇: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第二篇: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14〕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2014年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 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4]28号)文件精神, 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4]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2014年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2014年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 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2014年,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

第三篇:国土资源局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对局信息系统安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了信息系统安全小组。明确了信息安

全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管护人员,负责局信息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二是建立了信息系统安全责任制。按责任规定:安全小组对信息安全负首责,主管领导负总责,具体管理人负主责;三是制定了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制度。局网站的信息管护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密码管理,对计算机享有独立使用权,计算机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为其专有,且规定严禁外泄。

(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涉密计算机经过了保密技术检查,并安装了防火墙。同时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二是涉密计算机都设有开机密码,由专人保管负责。同时,涉密计算机相互共享之间设有严格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三是网络终端没有违规上国际互联网及其他的信息网的现象,没有安装无线网络等;四是安装了针对移动存储设备的专业杀毒软件。

(三)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制定了初步应急预案,并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深入,结合我局实际,处于不断完善阶段;二是坚持和涉密计算机系统定点维修单位联系机关计算机维修事宜,并商定其给予应急技术以最大程度的支持;三是严格文件的收发,完善了清点、修理、编号、签收制度,并要求信息管理员每天下班前进行存档;四是及时对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新,对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做到及时备份,数据恢复。

(四)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国产化情况

一是终端计算机的保密系统和防火墙、杀毒软件等,皆为国产产品;二是公文处理软件具体使用的是word2014系统;三是年报系统皆为县委、县政府统一指定产品系统。

二、存在不足和整改意见

根据《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今后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存在不足: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二是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善,未能覆盖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三是遇到计(请关注www.)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够及时。

整改方向: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不定期的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从而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三是要以制度为根本,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制度的同时,安排专人,完善设施,密切监测,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四是要加大对线路、系统等的及时维护和保养,加大更新力度;五是要提高安全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便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防范和保密工作。

第四篇: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2014〕4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4〕2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近2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权力来源及界定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职责职权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界定清楚,都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近2年,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无立、改、废情况。

二、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期限,程序合法,严格执行行政程序的受理、审查、决定、时效程序。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证据收集确凿,事实界定清楚,依据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行政执法处理公正、适当;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所有行政收费及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行政执法决定都告之救济途径,全面实施听证制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成立国土资源听证制度领导小组,去年来,先后组织东茅公路征地拆迁、洛浙电力线路土地征收等3场听证会。

三、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经县编委批准,我局设立了政务服务股等9个内设机构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等9个直属单位及2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明确了各单位职责,配备了相应人员。其中**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征地拆迁所为副科级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法制办与执法监察大队综合室合署办公,配备执法监察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16人。

全局行政执法人员206人,全部参加换证培训并合格,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80人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上岗培训并合格,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规范化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采用国土资源部下发标准制式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政法决定书要素齐全,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行政执法决定裁量权理由说明充分,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规范。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的档案、卷宗按照一案一卷整理,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建立了案卷的登记、保管、查阅等相关制度。

五、行政执法配套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近年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先后成立了国土资源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土地可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系统有错无为问责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地质环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办事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更加透明。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第五篇:**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乡镇国土资源所调研情况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现将我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乡镇国土资源所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98年5月,内设办公室、地籍管理股、综合管理股和用地管理股,土地法规监察股加挂在用地管理股内,土地监察队不纳入编制。全局行政编制人员职数4人,现有实际人员9人,其中局领导成员3人,监察股人员1人,属行政编制。

乡镇国土资源所6个,属于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纳入乡镇政府内设机构编制;编制人员11人,实有人员8人,均属事业聘用干部,人员工资由区财政核拨。

二、现编制存在的问题

我区现有编制情况不能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1、执法监察机构不完善,工作力度不足。首先,机构设置不合理;区政府分配给本单位的内设机构编制只有4个,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职能,其机构只是挂靠在用地管理股,管理职能不明确。其次,人员编制职数较少,全局只有4个人员编制,扣除局领导职数外,全局只有1名职数,虽然我局现在实有人数为9人,但分配在监察股的只有股长1人,为确保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我局只得从地产公司、矿办借出2人充实到监察队工作。

2、乡镇国土资源所存在着在编不在岗的问题,职能作用难以到位。全区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33人,只有1人属于国土资源所编制内人员,其余的32人均是乡镇其他编制人员,而编制实有人数的8人之中有7人从事乡镇其他工作,这种状态不仅不利于基层所的管理,同时,现有实际在基层所工作的同志工作十分辛苦,却有为无位,这必然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基层所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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