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开发的市政花园小区住宅楼消防工程施工等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市政花园小区住宅楼四个单元及地下室
二、工程地点:银湖西街33号
三、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不含应急照明、线管预埋、防火门以外的所有消防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固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含消防验收费等一切费用)。不论施工中市场及材料等发生涨浮或下跌,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四条 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日(日历天数),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在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竣工交验并将相关检验合格证交付甲方。
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 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政府强制性制约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
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无法施工的);
3、 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和监理部门共同签证,工期顺延,但甲
方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乙方应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并经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
2、 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和监理方对质量的检查和监督。所有隐蔽工程须经甲
方代表和监理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消火栓、喷淋系统管道及箱体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2、 楼梯间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线穿完并经初验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成并调试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 剩余消防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5、 消防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获取验收合格证、整体消防系统工程竣工资料齐全后支付
合同总价款的15%,留5%质保金,在交工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在保修期内,乙方如在24小时内(紧急情况4小时内)不到场,甲方可另请人维修,维修费用(人工及材料费)在乙方的质保金内按3倍扣除;在保修期外,如因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消防系统不能使用,乙方免费维修,甲方负责材料费用;。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验收单、确认书等函件的签字确认。向乙方提供完整审核合格图纸一份(领图纸交费用300元),负
责组织图纸会审,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的作业计划;
2、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3、负责提供工程定位,轴线控制点及水准点;
4、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负责组织现场的生产协调;
6、负责向乙方提供水、电源(生活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双方议定品牌及规格供应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标准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向甲方交付相关验收达标材料及证件。
2、施工中自觉接受甲方工程师及监理的监督,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按期保质完成施工。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某一方面不得将整体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5、 乙方负责做好所有施工资料,完成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并提交甲方备案。
6、 施工期间保护好甲方已完成品工程和半成品工程,否则折价赔偿。妥善保管自身设
备材料等,费用自理。
7、 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监管发放。
8、 乙方的工作范围还应包括相关施工和施工安全所要求的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工作。
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足额的工伤保险,确保安全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配合其他工序的正常施工。
10、 施工中经甲方工程师认可的停工整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
甲方要求施行。整改合格完成后向甲方书面提请复工,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做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复工。
11、 负责工程报建。
12、 乙方自行解决安装现场材料设备的堆放、运输,发生的任何和总包单位的配合
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计入合同总价。
第九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国家有关施工进行安装、调试,所有材料、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消防工程标准要求,在公安部消防网上能查到,不能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甲方及监理可对材料的采购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
2、在施工中如有变更须经甲方、监理、设计出技术变更签字后,乙方方可按变更施工。
3、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工种均要持证上岗。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施工中发生任何机械和人身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5、乙方应在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6、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履约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终止合同履行,停工三日以上,处以合同金额日1‰的罚款,七日(含七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之前所完工程不予结算。
2、甲方应按约定付款,逾期应以应付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承担延迟违约金。
3、乙方应按期完工并取得验收合格,逾期应按每日壹仟元人民币向甲方承担迟延违约
金。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
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 ……此处隐藏10276个字……埋相应工作,否则,造成土建返工等施工问题,由乙方负责。
7、本承诺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承包方(人)签署。
特此承诺
承诺方(盖章):xxxx省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0九年十一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xxxx省xxxx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xxxx省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xxxx〃xxxx小区xxxxxx消防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xxxx〃xxxx小区xxxxxx室内外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中心联动、防火卷帘、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通风系统。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壹年。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总价款的3%。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捌佰肆拾元(¥:183,840.00),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0。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14天内,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六、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日
第五篇: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
发包人:承包人: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工程内容:统, 消火栓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舒散
应急照明系统。第三条: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第四条:施工工期
(
验收时间除外)。
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积极、合理的配置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无故拖延、俱按甲方合理要求组织施工,并应密切配合土建工程的进度同步进行施工。
4.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工程应按实签证顺延 ●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工作面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造成工期延误的;
●由于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
●连续下雨(雪)超过八小时的,连续停水停电累计超过八小时。
第五条:工程质量:
5.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的建筑消防安装工程规范,规范标准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施工,随时接受行业部门、监理人员,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如不和图纸及现行消防安装工程规范应及时按要求返工,并承担所引起的费用。
5.2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若因施工单位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应当及时返工,直到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5.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5.3.1(材料)设备进场必须索取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方施班组必须在每个月的20-25日前将本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甲方
5.3.3在施工中因为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补救,为此发生材料人工等的费用及生产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和办法。
6.1本工程价款:
6.2税费计取:按照本工程性质规定套用相应类别计取。税金按国家规定,人工税费金标准在结算中预以扣除。
6.3因设计变更而增强的工程量单价,合同中已有的项目,执行已有项目的单价;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参照类似的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的,经双方协商共同确定。
6.4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实际量,单价执行洽商报价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7.1工程款按月进度70%支付,乙方应于每个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上报甲方,甲方于7日内审核完毕后经双方确认后支付。
7.2余款经消防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总工程款95%,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7天返还保修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自工程验收通过合格日开始计算。
7.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办法编制工程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与竣工图及结算书,甲方须在90天内审核完毕,若甲方超过90天未进行审核,则按乙方为准。
7.4工程款往来均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第八条:安全负责
8.1乙方应派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中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严
禁违章操作及冒险作业;
8.2在施工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发生安全及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提供施工作业场地三通一平及乙方施工作业的场地条件。
9.1.2负责协调乙方施工过程与现场其他单位或专业的工作协调和配合事宜。
9.1.3及时拨付工程款。
9.2乙方负责
9.2.1乙方承诺消防安装工程,全部由乙方施工,乙方保证有实力组织人员进场按甲方合理进度计划并配合土建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乙方承诺按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协调好本项工程与行业部
10.4甲方依约与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将所有的是公共机械及其他物品迁离业主场地,如未迁出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代表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保修期条款仍然生效,其他条款随即终止,待保修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11.2若本合同书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签定时间:通信地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