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澳大利亚留学生《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回国后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澳大利亚留学生《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回国后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a.《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流程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为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留学,并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及进修三个月以上的访问学者办理留学身份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持学生签证回国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护照原件、复印件;
2. 有效签证原件、复印件;
3.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
二、持学生签证回国后,委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护照原件、复印件;
2. 有效签证原件、复印件;
3.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
5. 有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注:如不能提供护照、签证、学位证书或完成信原件,则需提供国内公证件;如不能提供回国机票,则需提供国内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八、若在获得完成信之前回国,可先到我组作电脑注册,验看护照签证原件和回国机票(请同时携带复印件),然后委托他人凭以下文件办理,以免回国后需要办理公证。
1. 有我组领事签署过“原件已验看”字样的护照复印件和签证复印件
2.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4. 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特别说明:
1.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身份证明》,需到我组现场作电子注册;
2. 护照签证的复印件公证需到国内当地公证处办理;
3. 国内居住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本人现在的居住地址;
4. 委托书由本人出具,授权他人全权代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事宜,写清楚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字;
5.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每周二、周四的下午2:00-5:00;
6.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电话:96621723;96973483
7.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地址: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14;
8. 交通方式:从悉尼central station乘坐393或395,从city乘391、392、394、396、397或l94到peter’s of kensington下车,往回走200米即到;
9. 当场取件,一律免费;
10. 目前,我组只接受上门办理(包括委托他人上门办理),不接受邮寄材料办理。总领馆地址:39 dunblane street, camperdown nsw 2014, australia 电话:+61 2 85958002 传真:+61 2 85958001
拿到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b. 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办理流程
在国外拿到学历学位后,在国内找工作时单位不会直接认可,需要将学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以下是学历认证办理流程,由于我在四川成都,则以在成都办理的过程来说了,其他地方的同学可以参考。
一、准备材料: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二、到“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自己google一下网址)注册,
并按照要求提交认证申请,如下图:
在这上面提交认证申请后,你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三、翻译资料
将学位证明、成绩单拿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注意,虽然你自己可以翻译以上内容,但是留学服务中心不会认可你自己翻译的文件。教育部在四川的定点翻译机构是成都博雅翻译公司。文件翻译很快,一般不多的当场就可以取件。我的就一页学位证,一页成绩单,等1个小时就取件了。
四、汇款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收费标准是360元/件,也就是你认证一个学位就是360元;
若你要认证两个学位,比如本科和硕士,那就要汇720元了。
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号: 8864291002014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19820141认证费”。
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发票将在认证工作结束后与认证结果一并寄回验证点
五、资料复印
将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全部都复印一份,递交时需要。
六、递交认证申请
教育部四川认证点在四川省政务中心5楼,把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带过去,查验递交。代理费用200元。当然如果你顺便去北京,那页可以直接到北京递交,好像要快一点点。
七、等待认证结果
一般认证结果需要2个月左右,所以建议同学们尽快办理。
第二篇:澳大利亚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归国学历认证翻译中心xlrz.fy581.com 以下来自http://xlrz.fy581.com/
在澳大利亚求学的中国留学生对于国内关于国外学历认证的规定不是很清楚,不少海归留学生在回国前没有及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造成回国后无法办理国外学历认证,归国学历学位认证翻译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为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留学的中国留学生办理留学身份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提醒各位需要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的同学注意准备好必要的材料:
一、持学 ……此处隐藏677个字……g@yahoo.cn)预约领取时间。领取时,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访领取。申请人因故无法到访领取的,可在递交材料时申请邮寄服务,并缴纳相关资费。具体方法如下:
1、 来访递交材料时,填写《邮寄服务申请单》,并缴纳现金资费;
2、 邮寄递交材料时,请在信封内附上需要邮寄服务的说明,提供详细的收件人地址、邮编、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汇款方式缴纳相关资费,缴费后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至huiguozhengming@yahoo.cn,并在电子邮件内注明申请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 资费收取标准:寄至韩国5000韩元、寄至中国20140韩元;
4、 代邮机构法人账户:???? 1005-201-973126 ????(?)
注:试行期间仅受理使馆馆区各大学中国留学人员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我驻釜山总领馆、光州总领馆管区所属大学的中国留学人员仍须向釜山总领馆、光州总领馆申办。
请各位转告周边即将毕业或还没有开证明的同学
谢谢
相关内容请登录学联 或使馆教育处http://www.eoe.or.kr 查看
第四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详细解读
1. 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有什么用处?
此证明的用处是:
1) 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 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 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 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更多请你搜索:WWw.);
5) 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 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3. 什么时候申请?
在英国(爱尔兰)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 必须是持中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 必须在英国(爱尔兰)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者。
3) 必须是学成后立即回国工作者。
5. 具体办理办法是什么?
具体办理方法为:
1) 凡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是已经在使馆教育处办理了报到登记手续的留学生。若还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请先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均通过邮寄办理。
6. 如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的报到登记事宜请按国家公费留学人员专栏有关规定办理。其它各类留学人员按下列办法办理。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不需要本人到使馆教育处当面办理,一般通过邮寄办理即可。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请将下列材料同时寄到使馆教育处,否则无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1)填写好的<来英留学人员登记表>>(如不能在此下载表格,可来信索取。请附贴足邮资、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
2)护照复印件(所有有内容页的复印件);
3)国外大学(单位)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或就学证明复印件;
4)本人近照一张。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齐时请暂不要邮寄。对未按报到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登记材料寄出4个星期后,可到教育处网站查询是否已完成报到登记。
7.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1) 在英学习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结业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2) 应出具学位证书复印件。由于学校授予学位时间晚于回国时间而暂未那到学位证书的学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已通过全部课程和论文);
3) 访问学者可提供英方导师或学校(单位)出具的留学期限证明;
4) 护照正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5) 单程回国机票复印件
6) 贴足邮票,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
6) 2英镑的工本费(只收postal order).
注:上述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时,请暂不要邮寄(回国时材料不齐全时,可先回国。待在国内收集齐全后再邮寄)
第五篇:《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日学生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
发布日期:2014-11-4添加人:管理员阅读1134次来源:中国驻日本使馆网页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在东京领区的各类留学人员,可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免费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包括在境外公司、企业工作的“研修生”和学习语言的“就学生”。其它领区的留学人员请向该领区申请办理,领区划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东京领区:包括1都18县:联系电话:03-3643-0305
东京都 神奈川县 千叶县 爱知县 琦玉县 崎阜县 福井县 富山县 石川县 长野县 山梨县 静冈县 群马县 枥木县 茨城县 新泻县 福岛县 宫城县 山形县
所需材料如下:
1、护照复印件;
2、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修或研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日文);
3、赴日后的简历(包括来日时间、学习研究经历、拟回国时间)
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
每周一和周四的09:00—12:00,14:00—18:00
对于远离东京、确有困难前来教育处办理者,可将上述材料寄至中国大使馆教育处,邮寄办理大约需要10天时间。为避免出错,请同时附上写明回信地址的信封并贴好邮票,并告联系电话,以便材料不备时与办理者取得联系。
*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留学经历的证明,长期有效,每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请妥善保管。由于种种原因回国前未开具者,可将上述三种材料寄给在日本的友人前来教育处补办。
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
〒135-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留学人员事务联系电话: 03-3643-0359、03-3643-0188、03-3643-0370
值班电话:03-3643-0305传真:03-3643-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