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市教委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修定国和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备课
备课应明确教学目标,理解、掌握教材,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认知、技能、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发展。
(一)个人自备
1、按照课程标准,通览全册教材,把握各章、各单元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教学要求,制定适切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和目标。对学期教学内容、时间,包括新授课、复习、检测以及组织实验、参观等活动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且填好教学进度表。
2、根据学期和单元目标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
3、根据学科特点,按教学目标认真组织与处理教材内容,抓住教学重点和难点,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形成适当坡度。并自然渗透“两纲”(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教育。
4、选择科学的教学方法,发挥教师的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教学过程设计注重师生、生生互动,注重学科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效整合,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和教学目标的达成。
5、了解和研究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状态,教学设计坚持因材施教,实施集体教学和个别辅导相结合。
6、教案要求写详案,内容要有以下项目:①基本项目:课题、课时数、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使用教具和媒体;②教学过程:复习、导入、新授、巩固性练习、归纳小结、作业布置;③教学反思:教学效果、经验与问题等。
(二)集体备课
1、备课组活动由备课组长负责,教研组长定时参加各年级备课组活动,学校教导处、校长室分头参加各备课组活动。
2、集体备课每周一次(≥40分钟),备课组长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和备课组活动记录。
3、认真制订一学期的备课计划,明确每次集体备课的主题和主备人员,并在开学第二周交教导处;教师应积极参加备课活动,承担主备的任务,支持备课组长工作。
4、备课组活动要事先做好“三定、四统一、五要求、六把握”的准备工作。“三定”指:定时间地点、内容、主备人;“四统一”指: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教学资料和考查考试;“五要求”指:要求主备教师精心准备所承担的教学内容;议课教师亮出自己的观点;主备教师在集体备课后完善教案;其他教师对集体备课的教案进行补充修改;上课后对亮点和不足进行反思。“六把握”指:把握教学目标、把握教学内容、把握重难点、把握学生实际、把握教法学法、把握育人功能。
5、备课组活动应从学生实际出发,研究培优辅差对策,探索分层教学有效途径。
6、备课组要组织、督促本组教师参加区教师进修学院的进修活动和各级各类公开课听课评课研讨活动,努力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
(三)检查方法
1、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对教师的备课情况要经常进行课前或课后的检查、督促。
2、教导处每学期的第三周和第十八周分别组织两次进行全校性的教案检查,并进行一次飞行检查;对每位教师的备课情况作出评价和反馈,记录在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二、上课
(一)实施办法
课堂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师须依据教学设计开展教学活动,树立课程意识,重视教学活动的生成性,创设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的教学情境,体现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进行学习,提高教学效益。具体要求:
1、教师要充分做好教学前的各项准备,不上无准备的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杜绝用旧教案以及网上下载的现成教案上课的行为。
2、教师上课仪表庄重,举止文明,教态自然,表情亲切;板书工整,语言规范(普通话授课)。
3、教师要准时上下课。预备铃一响后马上离开办公室,正式铃响前到达教室门口等候,不得拖堂。杜绝“乱课”,如遇偶发事件,有责任进行处理;对影响教学的特殊情况,应报德育处协助处理。
4、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擅自改上自修课;公出由教导处安排;因请假或其它原因需调课者,须提前一天提出,经教导处批准。对随意调课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故缺课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课堂内容必须丰富、充实、有层次,要兼顾到不同学生的要求;概念和理论的表达要准确、精炼、逻辑性强。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兴趣和创新意识,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气氛;不允许出现科学性的错误和原则性的错误。
6、面向全体学生,特别要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教会教懂上下功夫;在师生互动中应以正面表扬为主,鼓励学生获得成功,努力提高课堂效率。
(二)检查办法
1、由各学科组织各类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组内交流课等,一学年每位老师要开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或组内交流课。各教研组要认真组织,作好记录。
2、校长室、教导主任和教研组长要经常听教师的随堂课,并认真作好听课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交流指导。
3、教导处每学期要定期组织学生代表座谈会或学生问卷,调查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作好反馈工作。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一)实施办法
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及学生学习实际,科学合理地设计作业,追求有效性,要控制作业量与作业难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作业形式宜多样化,可以是知识、技能的巩固练习,也可以是探究性的作业;可以课内与课外作业相结合,书面与口头作业相结合,视听与动手操作相结合,个体独立完成与小组合作完成相结合;在要求上,可以实施分层作业,学生必做与选做相结合。增强作业批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批语要有激励性和指导性;要及时反馈作业情况,并重视对作业的矫正;要针对学生学习实际认真做好个别辅导工作。具体要求:
1、根据备课组的统一作业的要求,精心设计习题,兼顾学生各学科的作业总量,杜绝布置重复性、机械性的作业;严禁罚抄作业。
2、各学科制定本学科作业的规范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强调格式、强调订正,书写端正,作业整洁;要督促学生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拖欠。
3、作业必须由教师自行认真批改,及时获得教学信息,诊断教与学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调整,改进教学行为。
4、作业批改要准确,错误的地方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并进行第二次批改,适时分析总结作业情况,讲评作业中带普遍性的问题。
5、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提倡面批,善于用激励的语言,并给予耐心的指导;
6、教师在进行巩固性练习方面,原则上一部分的练习应安排在课堂上过关,这样可以留出一些时间让学生自己拓展或开展探究性学习;课外要控制好作业量。
7、作业的批改检查内容:①各学科课后作业数量;②教师作业批改质量;(要求:语文:大作文每学期6篇,每次全批全改;各科科目:要求全批全改,错误有订正,订正有反馈。)③单元测试、练习卷:全批全改并要讲评。
(二)检查办法
1、每学期教导处安排,教研组长负责进行一次组内自查,教导处进行普查。
2、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征求学生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3、教导处要对作业检查情况作好记录并进行反馈,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四、课后辅导
课后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在规定教学时间以外的补课、答疑、练习等教学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辅助手段。具体要求:
1、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拟定计划与措施,按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辅导,着力培养和发展优秀学生,重视和辅导学习困难学生。
2、重视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因材施教原则,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禁止大面积补课;严禁对自己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3、各科任老师要相互协作,协商安排课后时间,共同做好对学生的辅导工作。
五、评价
(一)实施办法
要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有关人员均可参与学习评价;倡导评价形式的多样化,包括自评、互评和他评。要以发展性评价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诊断、矫正功能,强化过程性评价,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以课程标准作为学习评价的依据,认真实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做好对学生的评价工作。
1、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
2、评价的内容除关注学业情况外,还要重视学生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要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以及发展的不同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考试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应与其他评价方式相结合;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要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4、每学期、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的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各学科的学业状况和教师的评语,评语应多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
5、每学年填写《学生成长手册》四次,要求学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自评或互评;各课任教师填写学生测验与考试成绩,并在“教师的话”中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教师要注意对学生评价内容要多元化,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评价要以鼓励为主,每次教师留言的数量语、数、外学科不少于全班学生的20%;理化、史地政、劳技学科不少于全班学生的15%;艺体学科和特殊情况不少于全班学生的10%。逐步向教师留言每学年达100%填写要求过渡。
6、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的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权重为3∶3∶4;其他学科的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权重为1∶1,学年总评成绩按4:6。
7、初三学生还需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对四年学习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二)检查办法
每学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由教导处共同对《学生成长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将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六、听课评课
听课评课是教师相互学习、交流信息、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径。
1、每学期听课数量,以学校组织的公开课为衡量标准,规定教师不得少于8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中层干部不得少于12节,教导主任、副主任不得少于20节。
2、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填写听课笔评价表,包括概况、授课过程及时间分配、特色、评价等,及时发现授课者的长处、优点及不足,从而为评课作好准备。
3、教师听课不得迟到,不随便议论和讲话,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如:批改作业、看报等),确保课堂教学秩序,为学生做好榜样。
4、积极参加由教导处或教研组组织的评课活动,主评教师应事先做好准备,书面陈述评课内容,其他评课教师踊跃发言,公正客观地作出自己评价;既要坦诚,又要中肯;成绩说够,不足说透;共同寻找不断完善的方法,真正起到听一堂课促多堂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目的。
七、命题
督促和指导教师合理编制试卷,编制试卷是教师的基本功之一,试卷既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又能够测试学生的真实水平。
1、各主要学科的备课组在教导处的统一部署下,每学期对期中和期末考试进行两次命题。具体工作由备课组长主持协调,教研组长把关确定。
2、制订命题计划,提高命题质量。各备课组在正式命题之前,应充分酝酿,先制定一份命题计划。它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所要考核的知识点,二是各个知识点所对应的能力层次;命题计划可以舍繁就简,它是以后进行考试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一式两份,备课组保留一份,另一份上交教导处。
3、保持适当的难度,提高区分度。太难或太容易的试卷都不能产生较好的区分度,只有难度适中,才能让学生凭真实水平去解答试题,考出真实的成绩。根据目前课程标准而言,要求教师按8:1︰1的难易系数命题。
八、考试
考试能科学地检测学生学习的情况与教师教学的情况,具有评估与反馈的双重作用。无论是校内考试还是参加统考、联考,都要力争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指导和促进教育教学的开展。
1、考前要做好系统的复习,加强对学生的个别指导,做好培优辅差工作;平行班考试成绩不宜出现过大的差距。
2、班主任、任课老师不得擅自同意学生不参加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须报教导处批准备案,方可不计入成绩总分。
3、教师要按教导处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命题、监考、阅卷、结分、统计、分析、讲评等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和质量分析。
4、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监考人员按时到岗,规范程序,严格监考,监考中应热忱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但不得解释考题和向学生作任何提示;对违反纪律及作弊的学生,应及时报告教导处进行处理,监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监考记录。
5、试卷批阅由备课组长组织,统一评分标准和细则,采用流水阅卷,严禁弄虚作假。
6、及时做好试卷的讲评和质量分析,要从教和学两方面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改进的措施和不断提高教学效益。
九、质量分析
考试后,及时认真地进行质量分析,能有效地为教与学提供分析和改进的真实信息,作为改进教学的可靠依据,同时也能激励学生持续不断地学习。
1、教师应按要求进行质量分析并认真填写《教学质量手册》,制定工作任务书。
2、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考试质量分析研讨会,从中吸取教训,改进教学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交教导处存档。
3、教导主任在期中和期末考试结束后,及时向全校教师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分析现状,找出差距,提出相应对策,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十、拓展课和探究课
为了更好贯彻《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精神,学校鼓励老师开展拓展和探究课的实践和研究活动,并努力促进发展使之成为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具体操作:
每学年初教师申报拓展课或探究课的课题(注: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者可以免报)。经教导处审核批准,教师制定课程实施计划,学校安排实施的课程,布置课程实施基本要求,教师认真实施开课计划,学期末学校组织评价。
具体要求:
1、提前完成课程计划(每学期约计14周);
2、课程实施:
要按课程计划进行,每节课准备充足的材料和详细教案,拓展课要着眼培养、激发和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发学生的潜能,具有开放性。探究课要着眼让学生发现和提出、探究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研究、实践、创新、合作和发展意识。
十一、教科研
教育科学研究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和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抓手之一。教科研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由科研室负责实施。
1、学校教师应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科学理论和教育改革精神,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完成教科研工作任务。
2、教师应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教科研项目并认真工作,要注重研究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注重把科研与教学融为一体。积极撰写教研论文或教学一得(每学年不少于一篇)。
3、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二期课改的学习与实践,50周岁以下教师应按要求积极参加探究性的学习与实践。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并争取获奖,在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为学校争创荣誉。
十二、进修与培训
教师的业务进修与培训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措施。教师业务进修按规定可分为学历进修,“240”职务培训,硕士研究生进修,校本培训等。
1、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自身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听评课活动,主动向优秀教师学习,及时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调整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校本培训是教师业务进修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必须有计划、有教材、有专人负责并经教育学院批准。校本培训工作由教导处具体负责实施。
4、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如组织外出学习、听课、讲座、举办学习班、教学竞赛等,教师有义务参加以上相应的培训。
5、学校教师业务进修情况由教务处考核并记录,进教师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