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州镇三韦完小陈山教学点护学岗工作制度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学生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主要目标。通过设立校园执勤护学岗,落实具体执勤人员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2.设置范围。学校门口两侧50米以内,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守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辐射范围。)
3.人员配置。制作“护学岗”公示牌,落实群防群治力量每天到岗值班。
具体人员名单:吴鑫覃杰华黄燕青张祖国李宾 李春 张耀海李开高 李翰 李晖
4.时间安排。在所列时段到岗到位,疏导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具体时间:
上午7:30——8:00
中午11:50——12:20
下午13:50——14:20
下午16:30——17:00
5.装备配置。执勤警力按规定着装,携带勤务装备,保持警容严整。保安员规范着保安服装,佩带头盔、着防刺背心、持安全钢叉等防卫器械上岗。非制式着装人员由学校配置统一袖标或背心等有明显标识的服饰配件,手持小旗子、指挥棒等便于维持秩序的物品上岗。交通秩序维护人员穿着反光背心。
6.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组织“护学岗”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及技能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