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山开展2018年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和《宜春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市森防指办字[2018]2号)的要求,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今春防火期安全,现将我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全区对今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每年10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也是全国重要事件安排时期,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李民副局长任组长,工作人员由防火办、工作站、镇政府工作人员组成,制定了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对整个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2、结合党十九大以来的“怕、慢、假、庸、散”作风建设,区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加大宣传、总结经验。就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资金投入、生产性用火的审批手续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3、为更好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我区与各镇、场、企事业单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要求报送各自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
1、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宣传中心为森林防火工作发表了一期新闻报道,还结合我区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在玉盘广场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日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利用乡镇垃圾清运车开展防火巡回宣传,通过播放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利用进村入户的机会,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发放各类森林防火宣传册,在日常的工作中随时随地宣传森林防火,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500余台次。还结合景区LED屏,在相对应的时间点,有侧重点的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3、利用我区森林防火短信平台,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名义,在森林防火的重要节点,以短信的形式,将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要求,及时的传达给乡镇、村的各级领导,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000多人次,并将宣传的重点具体到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户和旅游经营单位。
(三)、强化制度队伍建设,充实防火物资,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根据《关于推进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赣林火发〔2017〕17号)有关要求,全区相关单位在维护好原有扑火器材的基础上,新添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
2、组织专业队伍和基层有实战经验的护林员、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和演练,修订全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大大加强了全区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积极推进专业队营房建设,现已进入规划公示阶段,为全区专业了队标准化建设迈了一大步。
(四)、强化火源管理,加大对擅自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1、严格生产性野外用火的审批程序,并在春节、清明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审批,至今未发生因炼山等生产性野外用火而发生的森林火灾。
2、区森林公安分局坚决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十二字方针,加大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罚力度,在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2018年春季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圆满完成,达到了良好的效果至今尚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二、取得的效果
在全区各级干部群众的努力下,通过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形成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广大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1、森林防火的意识深入人心,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森林是地球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森林防火责任重大,意义尤其特殊。通过宣传活动,让每个人“看到的是防火标志,听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森林防火”。
2、全区干部群众森林防火预防知识面更广,安全意识更强,对注意安全的理解也更深。通过对各种灾害避险知识的学习,全区群众懂得认识生命、欣赏生命、尊重生命进而珍惜生命,不断提高防灾能力,趋利避害,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更高了。
3、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了。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一线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将森林防火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形成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从而营造了“全民大防火,人人防大火”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