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11-27 19:39:07
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此文共3480字]

县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统筹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强力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服务困难群众

  一是实施好重点民生工程。重点实施好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全面完成意外保险业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截止6月底,全县城市低保对象有3895户6884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546万元,人均月补差达到380元,人均月保障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80元;农村低保对象23893户34815人,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285万元,人均月补差达到255元,人均月保障标准从305元提高到340元;特困集中供养对象标准从每人每年5100元提高到5460元,特困分散供养对象标准从每人每年3840元提高到4200元;对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救济标准进行普调,城乡分别达到405元/月.人和365元/月.人;落实提高抚恤和定补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增加 4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提高50元、参战对象每人每月提高50元、60周岁烈士子女每人每月提高3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士兵每人每月提高5元;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救助603人,救助资金105万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了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力度。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精准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针对特定群体特殊困难实行精准帮扶,截止目前,农村低保对象23893户34815人,纳入贫困建档立卡16444户 25833人,重叠率达76.8%。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中:特困人员(即五保供养及“三无”人员)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农村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其他一般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医疗救助范围,取消起付线,在现行救助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为便于患者办事,参加了卫计委牵头的健康扶贫“一站式”服务,另外,可以通过民政临时救助、爱心慈善救助,确保贫困户不会因病返贫。上半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024万元 30097人次。同时接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启动了城市脱贫解困工作。

三是切实完善救灾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抓好县本级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针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做到查灾及时、核灾准确、报灾迅速、救灾到位,确保了受灾群众灾后12小时内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国家、省、市、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级联创”工作机制,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

四是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与脱贫工作有效衔接,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78万元9916人次。实施了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及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活动。完善孤儿、受艾滋病感染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障机制,逐步将困境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全力推进片区中心养老项目建设,***生态养生养老项目,占地总面积83333平方米,前期投资1.3亿元,目前1号楼主体已完成。其次,投资约14.64亿,占地面积800亩的***综合体项目已落户我县境内,该项目的九九养老服务中心占地200亩,投资3.04亿已与县政府签订了招商协议,项目正在征地中,并列入市重点工程。同时,县第三人民医院的福爵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也正在筹备之中。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截止6月底发行彩票1677.4万元。建立健全慈善捐赠、救助、激励等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上半年发放扶贫爱心资金1120万元,发放大病救助资金43万元。

二、全面推进双拥工作,服务国防建设
    一是落实优抚保障政策。继续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体化政策。加强了对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审核申报工作。全面开展了“优抚之家”创建及建军91周年有关纪念活动。

二是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军地双方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推动“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部队官兵和随军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县进一步营造双拥工作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退伍和军休安置政策。加大安置政策执行力度,确保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得到安置。共接收2017年秋冬两季退役士兵223人,符合岗位安置的19名士官正在安置中,10月底前安置到位,204名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助金290.4万元,协助市安办及时宣传城乡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和推荐就业会,185名退役士兵参加了省市培训机构培训,培训率达85%以上。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三、抓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服务和谐社会
   
一是抓好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不断改革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启动了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优化培育发展环境,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全面开展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及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工作。上半年登记社团4家,民非12个,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

三是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培训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培养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不断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组织了28名同志参加全省社会工作者考试。

四是全力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继续推进撤县设区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报民政部待批。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对城区和镇(乡)道路地名标志设置引进和利用社会资金统一制作安装,在县城区主次干道新增广告式地名标志196块。6月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省地名普查办验收,并上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验收。高质量完成了“千年古县”电视宣传片拍摄和PPT制作,为参加全国“千年古县”评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和儿童收养机构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办理结婚登记3416对,离婚登记106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599对,收养登记6对,登记合格率100%。

六是全面推进绿色殡葬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扎实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绿色殡葬改革氛围,得到了广大村(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公益性墓地规划、选址数182座,开工建设中75座,已建好47座,户内棺木摸底数28672副,已回收2767副;乱埋乱葬坟墓总数为7468座,其中“三沿六区”内需整治的坟墓总数为6099座,已整改3364座,火化数为360具。

四、全力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民政所能力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办)民生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办)民政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活动,提升民政所能力建设。

二是加强民政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全县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针对性地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上半年县局组织相关培训9批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培训11人。

三是坚持三条工作底线,维护民政事业发展良好局面。

第一,坚持守好廉洁底线。全体民政干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活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第二,坚持守好稳定底线。加强民生保障,创新基层治理,健全复退军人服务管理机制,从源头促进社会稳定。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排查民政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第三,坚持守好安全底线。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强化安全技术防范,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把好安全源头关。

四是加强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上半年,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比学习、比服务、比清廉”活动,引领干部职工 积极投身全县民政事业中去。开展“三看齐”活动,叫响班子成员向局长看齐、股室长向班子成员看齐、基层干部向股(室)长看齐,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争先创优、你追我赶干事创业氛围。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抓好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杜绝“错保、人情保、漏保”等不公现象。争创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县。

二是抓好低保与扶贫衔接工作,打好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接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牵头做好城市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三是完善应急救灾救援体系,推进减灾救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因灾倒房重建资金,指导和支持灾后重建,完成因灾倒房户的重建工作。

 四是完成好第十届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

五是继续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配合市局做好撤县设区工作。

六是抓好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做好“八一”、春节等节日期间慰问工作。

七是继续推动绿色殡葬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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