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十佳”和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中、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园(景)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市宣传思想战线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方针,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为朝阳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宣传思想战线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先进个人。为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励全市广大宣传思想工作者在各自岗位上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朝阳市2017年度“十佳”和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县(市)区机关及乡镇宣传文化干部,市直各部门及宣传系统专兼职宣传干部,市(中、省)直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宣传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宣传事业,致力于传播先进文化,高举旗帜、围绕大局,讲政治、守纪律、重操守。
2.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宣传思想工作业务能力,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宣传效果显著。
3.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牢固树立服务人民理念,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服务,干部群众评价较高。
4.积极投身“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5.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扎扎实实工作、默默无闻奉献,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先进文化、提高文明素养、构建和谐社会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6.参选者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时间不限,以实绩为准。
三、评选表彰
1.组织报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推荐2-3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推荐1-2人,上报到市委宣传部。
2.评选程序。市委宣传部成立“十佳”和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科室对上报的典型进行集中汇总,按要求筛选上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审确定朝阳市“十佳”宣传思想工作者10名、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若干名。
3.命名表彰。授予当选者朝阳市“十佳”宣传思想工作者、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典型的挖掘和推荐工作,积极上报先进典型。
2.推荐人选需填报《朝阳市“十佳”和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推荐表》(推荐表电子版可到sxk2789021@163.com邮箱下载,密码:2789021),一式二份;同时上报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要求上报典型的事迹材料事迹突出、内容真实、语言精炼,能充分反映宣传思想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绩。
3.请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部门和单位于2018年2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推荐表、事迹材料报送到市委宣传部社宣科,同时将推荐表、事迹材料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社宣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