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体育健身行业亟待加强监管

时间:2024-10-01 22:57:40
基层反映:体育健身行业亟待加强监管[此文共15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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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大众体育锻炼意识的不断提高,诸如游泳、瑜伽、羽毛球、乒乓球、器械、形体锻炼等健身项目的体育健身场所不断涌现。体育健身场所在满足了群众健身需求的同时,也存在着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消费风险、霸王条款等问题。对此,工商部门应引起重视,并对其加强监管。

体育健身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无照经营长期存在。成立健身娱乐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取得消防、卫生、文化等多个主管部门审批,近几年主管部门对该行业的审核条件越来越严,准入门槛也不断提升,每年限定该类行业经营主体资格数量,导致多数申请者无法通过审批取得前置资格,工商部门无法核发营业执照,因此,部分健身经营场所长期处于无照经营状态。

二是虚假宣传行为盛行。为了抢夺客源,健身行业商家往往选择在广告宣传上下功夫。一方面,夸大健身机构资质、教练资质、娱乐设施条件水平等。另一方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最大、最好、最正宗、最具权威性”等绝对化用语,还夸大一些健身活动的功效,对消费者作出达到某标准、某效果的结果承诺,如“治疗关节炎”、“包治百病”等,导致健身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出现差距。

三是消费模式存在风险。目前,健身行业普遍实行会员制、预付款的经营消费模式,所谓次卡、周卡、月卡、季卡和年卡以及贵宾卡、银卡和金卡,还有情侣卡、家庭卡等会员卡虽品种繁多、周期不同、金额有别,但均存在一次消费涉及金额较大的特点,一旦健身场馆倒闭或临时停业,消费者将不可避免蒙受经济损失。

四是合同霸王条款侵权。部分体育健身机构向消费者出售的消费卡霸王条款较多,如某健身会馆以500元的价格向消费者出售普通消费卡,消费卡背面注意事项约定“凭此卡可在一年内不限数量消费,但周末及晚18:00后不得使用此卡”。乍一看似乎很划算,500块钱就可以在一年之内不限制次数的消费,可事实上,此卡对消费者的消费时间限定极其严格,不但周末无法使用消费卡,18:00后不能前来消费,而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周末和晚上才空闲。消费者往往在办理这样的消费卡后才发现掉进了商家设置的圈套。

加强体育健身行业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深入宣传《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利用工商门户网站、“公示栏”等阵地,定期不定期曝光健身机构的违法行为,倡导消费者根据需求,理性选择经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办学资质且口碑好的正规健身机构。

二是成立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积极引导经营者联合成立健身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作用,通过协会经常性地举办各种培训班和管理、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使健身机构经营户深刻认识到自觉守法对其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其牢固树立规范化诚信经营的思想,有效促进行业自律。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严打违法行为。依托工商经济户口和精确点式监管,以辖区主要街道、商务楼宇、住宅小区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工商《营业执照》、印刷品及户外广告、格式合同条款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深入开展市场巡查和明查暗访,从中发掘案源,并加大对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建立偿付机制,保护合法权益。针对健身行业普遍推行的预付款经营模式,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建立有效的偿付机制,即要求企业依照经营性质、种类、行业和规模的不同,缴纳数额不等的最低保证金,由监管部门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存储、指定托管;一旦发生类似企业破产、关闭、解散等情况,可用保证金和利息对持卡人先行偿付,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消防、文化、卫生、公安、社区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健身场所的检查,对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管辖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查处;对不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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