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的交通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10 13:00:43
抗震救灾的交通应急预案[此文共8854字]

抗震救灾的交通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抗震救灾的交通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强化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地震灾害的防范与抗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通畅,为震灾后抗震救灾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夯实保障,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9号令)、《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交通厅防震抗灾应急预案》及《福建省交通厅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交通运输管理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防御为主。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交通运输防震抗灾应急处置工作首要职责,立足防范,坚持预防、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2)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防震抗灾的第一责任人,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地震灾害级别和地震灾害影响范围,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防震抗灾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局属单位加强交通各行业防震抗灾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根据应急响应指挥、协调、组织所在地交通部门开展防震抗灾。

(3)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震灾积极组织抢险,使公路、水运交通设施及交通运营在遭遇地震灾害时能够尽快恢复正常,为全社会防灾、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4)社会参与,科学抗灾。充分调动和发挥一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坚持科学防震减灾,积极发挥专家作用。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地震和市外发生地震并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的交通运输防震抗灾应对工作。

第2节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交通运输局防震抗灾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局防震抗灾指挥部(简称“局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运输防震抗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速公路公司、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交通质监站、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局属单位领导及局运安科、建管科、综规科、财审科、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局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抗震救灾相关决定、指令;协调、指导、监督地方各交通部门依照预案开展抗震救灾,恢复损坏的交通基础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疏散运输;

(1)向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通运输厅报告震情、交通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抗震救灾工作;

(3)组织有关县(市、区)交通部门及局属单位评估交通受灾情况;

(4)协调各地交通部门组织交通应急抢险队伍、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及社会各类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并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5)协调各地交通部门组织运输力量疏散灾民,加强运输管理有序组织公路水路震后运输,加强通行管理保障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通畅;

(6)协调、调度有关县(市、区)对本市各灾区或市外地震灾区进行紧急援助,整合全市交通系统抢险救灾资源。

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局指挥部可派出现场工作组到灾情严重地区,加强事发地县(市、区)交通抗震救灾的指挥、协调和督促能力,必要时可对紧急突发事件进行临机处置。

局属各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在本单位成立相应的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承担本行业防震抗灾协调、管理和指导以及局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2.2 局防震抗灾指挥部办事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防震抗灾指挥部下设3个办事机构(综合办、抢修办、运输协调办),承担具体工作事务,主要职责:

(一) 综合办

常设在局建设养护管理科。负责履行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后期保障职责。(1)具体负责传达上级和局指挥部指令、指示和部署,了解、收集、汇总、上报及对外发布震情灾情信息、交通运输信息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2)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市民政局等部门联络汇报,联系地方交通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3)负责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4)传达局指挥部指令,督促抗震救灾措施的落实。

(二) 抢修办

常设在局建设养护管理科。负责协调监督地震灾毁设施抢修。(1)按照局指挥部指令具体协调、督促、核查地震损毁公路、桥梁、码头、航道等设施的抢修恢复;(2)组织局属相关单位为地方各交通部门抢修恢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对策建议;(3)参与重大修复方案、保通及迂回路线方案的审定;(4)掌握交通设施灾情及抢修恢复进展动态,并将情况汇总至综合组。

(三) 运输协调办

常设在局运输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运输运力需要。

2.3 地方各级交通防震抗灾机构

(1)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港口、航道、地方海事行政管理部门(简称“地方各交通部门”)在本单位设立交通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及在上级交通运输防震抗灾应急指挥(或工作)机构的指导协调下,组织开展本辖区交通运输防震抗灾工作。

(2)地方各单位应依托所属的生产、养护单位或运输、物资储备企业等单位部门,并整合现有国防动员抢修和运输应急保障人员、器材、设备和物资储备组建交通抗震救灾应急抢险队伍。

(3)应急抢险队伍可分为道路抢险救灾突击队、路政清障突击队、水上交通安全突击队、运输救援保障突击队等专业队伍,应配备必要的抢修、通行保障、紧急救援等设备,形成抢险工作实体;并通过与社会施工、运输等企业协议挂钩合作,做为应急抢险工作后备力量,强化突发地震灾情的应急保障能力。

(4)在交通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建立快速抢险机制和重大灾情应急救灾机制,确保重大灾情时公路抢修、通行保障、紧急救援等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和及时,保障交通设施通畅及参与生产恢复重建。

(5)地方各级交通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可通过设立专业小组(如评估小组、抢险小组、宣传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加强抗震救灾工作分工,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第3节 应急响应

3.1 地震灾害分级

《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规定, ……此处隐藏3971个字……桥梁、隧道是否因地震波及发生次生灾害,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 临震应急

市人民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预报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将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地震影响区域交通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应加强震灾应急准备和防范,强化临震应急处置。

(一) 临震应急响应

(1)预报发布后,预报区交通系统各级各单位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启动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强化带班,相关责任人在岗待命。

(2)相关交通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集结、做好紧急准备并加强救灾设备、器材、物资(尤其是重型救灾机械设备)的准备、储备和调集,做到定点、定装备、定人员,保持随时待命状态,一旦有灾情,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相关地方各交通部门组织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加固措施或防护措施,对预报区内桥涵、隧道、地质灾害点、高填深挖路段、高空作业设施、主要河道渡口、陆岛交通码头、重要港口、公用航道及锚地设施等重点设施部位、薄弱环节或隐患易发路段开展排险加固,以及做好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等保障工作。

(4)在地震预报区市、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为群众应急疏散临时安置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相关各级交通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应将临震防范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局属相关单位按行业汇总后报局指挥部综合办。

(二) 临震应急结束

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启动应急响应后,临震应急自动结束;或者省地震局对预报区作出未来一段时期内无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发生的趋势判断意见、市人民政府发布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后,临震应急结束。

4.3 强有感地震应急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邻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市、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为强有感地震。

强有感地震主要应急处置措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影响区域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4 邻市地震应急

在我市周边发生,并波及我市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事件为邻市地震。

邻市地震主要应急处置措施:受邻市地震影响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视其对当地的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4.5 外市特大地震应急

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特大地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市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为外市特大地震。

外市特大地震主要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市政府应急办的有关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相关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交通专业救援队伍、工程抢险队伍或相关技术人员、相关物资、资金、器材等,实施对国内其他地区特大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第5节 保障措施

5.1 应急力量保障

(1)各级交通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应组织所属管理、运营、建设等企事业单位,结合防汛应急力量和国防交通应急保障力量,加强地震灾害抢修、紧急救援等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同时要组织客货运输企业健全公路、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加强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2)交通抗震救灾抢险装备包括装载机、挖掘机、平板车、发电设备、自卸汽车、其它运输车辆、钢桥、救生艇等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包括抢险服装、照明设备、洋镐、撬棍、铁锤、救生衣(圈)等常用的、必要的抢险工具。各级应急抢险队伍应逐步配齐抢险装备,并加强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状态;或者通过与交通建设、运营、运输等生产单位和企业签订物资、机械设备供储协议等方式,保障交通抗震救灾急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和后勤保障需要。

(3)各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要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5.2 安全管理保障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参与抗震救灾的有关单位在抗震救灾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加强衔接和配合,及时传递危情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2)救灾抢险中应遵循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并对抗震救灾应急抢险等作业区域进行必要的安全布控,抢险人员应着相关安全标志服、帽,有条件的应配备安全员负责作业安全监控;安全员应时刻提高警觉,增强险情处置能力。

5.3 应急避险保障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安排,支持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所必需的交通设施。

(2)县(市、区)交通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机构应制订本辖区大型桥隧地震等坍塌灾情的预防处置预案,确保地震灾情发生后抢险迅速、处置有效。

(3)技术状况为四、五类桥梁、B类隧道、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重要和特大型桥隧,各管养责任单位应逐桥、逐隧制定震灾应急绕行路线方案。

第6节 其余事项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县(市、区)各交通部门要遵循本预案原则,制定相应的防震抗灾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实施的监督,加强常态下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的检查,提升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效率。

第2篇:抗震救灾的交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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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就是防止越忙越忙,越忙越乱。

1.立即实行全省范围内的交通管制,控制混乱局面,建立和畅通救援交通绿色通道,便于军队和救援车队开往灾区。

2.直升飞机作为控制侦察作用,迅速掌握信息(首先主要是灾区情况和救援通道情况)供给救灾指挥部(西部山区应多配置一些直升飞机),再把行进路线反馈给地面交通各梯队。

3.平板车装挖掘机、装载机作为地面交通第一梯队。逢山开路,逢水架桥,为后续梯队打通通道。(需要配少量大型运输直升飞机便于必要时空中运输挖掘机)(队伍主要为军队的工兵队,特别需要含专业爆破)+平板车装起重机、发电机、抽水机等作为地面交通第二梯队。(也是军队的工兵队)

4.救人救护车队作为地面交通第三梯队。(军队为主,地方政府的医院义务人员次之)

5.抗震救灾急救物资车队(帐篷、折叠床、医用物资、被子、雨衣、棉衣、手套、手电筒等)作为地面交通第四梯队。

6.抗震救灾后续物资车队(食品、水)作为地面交通第五梯队。

由于以上地面交通五个梯队因集结时间和到达时间的先后次序不同,可能导致现场交通堵塞,所以更需要交通管制和统一调度。

以上梯队中第

一、

二、三梯队分批次进入,第

四、第五梯队一定在某临近区域集结等待,不要靠近一线,否则会添乱,造成交通更加堵塞,影响第

一、

二、三梯队作业。

最重要的,就是防止越忙越忙,越忙越乱。

供参考,祝福伟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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