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第六次推进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攻坚任务,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安排部署,现就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危房改造清零行动
(一)农村4类重点对象最后精准核查工作
各乡(镇)要在今年核查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筒称4类重点对象)进行“拉网式”核查,确保不掉一户,不漏一人,确保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的C、D级危房全部纳入危改计划,全部实施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中的无房户,由行政村和乡(镇)出具无房证明,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按照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要求组织实施。请各乡镇于7月13日前将《 乡(镇)最后精准核查新增4类重点对象台账》,以纸质(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危改办。(今年已经上报,经县四部门审核比对通过,并已列入2018年危房改造计划的不再重复上报,本次只上报漏报的农村4类重点对象)
(二)已脱贫户仍居住危房农户的排查工作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已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对已经脱贫仍居危房的农户要开展全面排查,经鉴定所居住房屋为C、D级危房的,要立即实施危房改造。请各乡镇于7月13日前将《 乡(镇)已脱贫仍居危房对象名单》,以纸质(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危改办。
(三)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又成危房户的排查工作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2009年以来已实施过危房改造房屋又变成危房的农户进行排查,经鉴定所居住房屋为C、D级危房的,各乡镇要将排查结果上报县危改办。请各乡镇于7月13日前将《 乡(镇)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又成危房农户名单》,以纸质(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危改办。
(四)非贫困户疑似住危房或住危房的排查登记工作。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非贫困户疑似住危房或住危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对于非贫困户家庭确因只有一处房产,确实在危房中居住的非贫困户房屋进行排查登记,经鉴定所居住房屋为C、D级危房的,要将排查结果上报县危改办。
对不符合改造政策又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房(包括与子女合户合住的父母原住危房)要逐户设置公示牌说明情况。
对“父贫子不贫,子女有赡养能力”且子女在本村有安全住房,但老人在危房中居住的,其子女户口必须与老人合户,并一起居住,消除其危房;
请各乡镇于7月13日前将《 乡(镇)非贫困户住危房名单》,以纸质(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危改办。
(五)明确责任。各乡镇为此次危房排查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精准,严防漏报、瞒报、误报,如因排查出现问题,追究乡镇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二、做好核减农户的公示工作
2018年5月,全县各乡镇共核查上报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任务共计5151户,在危房改造工作实施过程中,部分乡镇发现并向县危改办上报了一些因死亡、一户多宅、子女有安全住房(依法治孝)、在县城或集镇等地购房等原因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4类重点对象,需要进行核减任务量。各乡镇在核减任务量前,要将删减农户信息在村、乡(镇)两级公示栏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公示材料及照片等资料报送县危改办,县危改办将依据乡镇公示材料,删除任务存量。请各乡镇务必于2018年7月6日前将公示资料报送县危改办。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各乡镇要认真按照《河南省农村危房加固技术指南》、《河南省主要类型农房基本技术要求》、《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河南省危险性房屋鉴定办法》,严格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组织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员开展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危改农户新建住房验收入住后,必须及时将旧房拆除,不得以堆放农具、杂物为由保留旧危房,确保农户住房安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危房改造要同步实施卫生厕所改造,实现人畜分离,改善农户居住卫生条件。
附件: 1.《 乡(镇)最后精准核查新增4类重点对象台账》
2.《 乡(镇)已脱贫仍居危房对象名单》
3.《 乡(镇)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又成危房农户名单》
4.《 乡(镇)非贫困户住危房名单》
2018年7月1日
附件1
乡(镇)最后精准核查新增4类重点对象台账
经过我乡(镇、办事处)最后精准核查,以下共有 户为精准核查新增4类重点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户,低保户 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 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户,符合条件要求。
乡(镇)长、书记双签字: (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户主 姓名 | 家庭 人口 | 身份证号 | 住房危险性等级 | 四类重点对象等级 | 改造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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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乡(镇)已脱贫仍居危房农户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名称 | 村委会 | 村民 小组 | 户主 姓名 | 家庭 人口 | 身份证号 | 脱贫年度 | 现住房危险性等级 | 改造 计划 |
附件3
乡(镇)已实施过危房改造又成危房农户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名称 | 村委会 | 村民 小组 | 户主 姓名 | 家庭 人口 | 已实施危房改造年度 | 改造方式 | 现住房危险性等级 | 改造 计划 |
备注:1.已享受危房改造年度填写该户那一年已实施过危房改造;2.改造方式填写该户当时危房改造时是修缮或者新建。
附件4
乡(镇)非贫困户住危房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名称 | 村委会 | 村民 小组 | 户主 姓名 | 家庭 人口 | 全家拥有住房套数 | 现住房危险性等级 | 改造 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