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范本<?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为了确保民政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社会弱势群众救助更加到位,促进社会和谐,特制订2011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12分)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申请、调查、审核等工作环节和操作程序;严格实行“三榜公示”办理审核城乡低保对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错保、不漏保、不重保、对象准确,无上访事件。(5分)
2、随时准确地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员.经济收入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工作。(2分)
3、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审核的相关资料、表册,做到手续齐全,资料规范。(5分)
(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5分)
1、严格按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受理、调查、审核、公示上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要求报送审批资料和有关表册。(3分)
2、解决好五保对象的住房和医疗等问题(2分)
(三)、救灾救济工作(10分)
1、及时报载、查灾,如实计灾、核灾,组织灾区群众互助互济,开展生产自救,安排好灾民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5分)
2、坚持救灾款(物)专款(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抵扣救灾救济款物,杜绝平均分配、优亲厚友的现象发生。(5分)
(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8分)
做好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投保工作,落实并及时上报审批二次医疗救助工作,做到农村医疗救助和“新农合”衔接配套运行,及时兑现医疗救助金。
(五)、优抚安置工作(5分)
结合“十大惠民行动”的开展,积极伟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充分利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完善的契机和平台,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和致病困难。(2分)
(六)、殡葬改革工作(50分)
实现火化加土葬处罚达95%,按比例给分。
1、 火化率达到50%,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10分)
2、 违法土葬处理率达到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2
分)
3、 死亡人口统计准确率100%,每漏报1人扣2分。(5分)
4、 处理违法及时,每出现1次不规范、不及时分别扣0.2分。
(10分)
(七)、基层政权建设工作(10分)
认真贯彻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村务公开、民主
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100%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时间准确,内容详实,程序合法,公开率达100%;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并规范实施;民主管理制度按中办发【2004】17号和三民基【2005】21号文件要求执行并上墙。每缺一项扣1分。
二、殡葬改革中作的奖罚工作:
1、按火化加处罚计算处理率(交罚款1380元折合为1具),处理率95%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对前3名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2、处理率达到90%以上的村,每具返给工作经费90元,处理率95%以上的每具100元,处理率100%的每具返110元。
3、对殡葬改革火化加处罚的处理率低于90%的不予返工作经费,低于80%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率低于70%的村给予黄牌警告,并进行责任追究。
4、其它民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如饿死五保户)的要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