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乡镇建筑垃圾乱偷倒问题

时间:2024-06-08 16:19:14
基层反映:乡镇建筑垃圾乱偷倒问题[此文共13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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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建筑垃圾一直是乡镇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近年来,随着长安镇美丽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旧房改造、拆临拆违等工程实施步伐不断加快,在农村建设越来越美的同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也与日俱增。与此同时,由于长安镇(高新区)毗邻杭州市下沙,一些运输工程商贪图省事省钱将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处置在长安。

建筑装潢垃圾随意处置,乱堆放、乱倾倒,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也与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不相符,亟待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一、建筑垃圾乱偷倒的原因分析

1.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单位和个人钻利益的空子,不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存在以下现象:一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对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往往以子工程出标书,单独招标,因此以最低的价格招标,对招标后如何运输不闻不问。承运方中标后,由于中标价格低,为赚取最大利益,只得严得超载,不按规定路行、地点倾倒。二是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建设等以及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和居民将以低廉的价格承包给社会上既无处置资格又无处置消纳场所的个体运输者处置,这些个体运输者为躲避检查,长期在深夜偷运,随意偷倒,特别在镇区村、厂区周边道路尤为严重。

2.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建筑垃圾处置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不强。不按照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处置建筑垃圾,普遍存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规范,擅自变更消纳场地、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

3.执法管理力量不足。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涉及城管、交警、建设等多个部门。城管部门作为市容环境卫生的主管单位,对于乱偷倒建筑垃圾行为往往只能进行事后的执法查处工作,尚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行为的发生。虽然镇区范围配有监控探头,能够记录夜间路段情况。但是目前,一些深夜偷倒建筑垃圾人员具有“反侦查”意识,远离路段监控范围区域进行行驶。执法人员不能通过监控获取他们偷倒的相应证据,对后期的行政处罚造成一定困难。

二、建筑垃圾乱偷倒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建议与施工单位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明确运输建筑垃圾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相关要求,禁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造成二次污染。对建设工地、装修集中的居住区域进行重点管理,与村、社区书记沟通,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了解管辖范围内产生或将要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第一手资料,在辖区内设适当的几个堆放点让环卫机械操作。由村、社区及时掌握,及时汇报环卫,环卫及时清运,做到垃圾二十四小时内清完。

二是强化疏导服务。在镇区主要路口设置引导告示牌,引导运输车辆前往建筑垃圾储运场。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介公布建筑垃圾储运场地址和电话,并提供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满足需求。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管理。查处建筑垃圾偷倒不仅是一个部门的职责,需要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通过日常巡查、定点驻守、重点地段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傍晚至凌晨时段的管理。一旦发现偷倒建筑垃圾,立即查处。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偷倒行为整治成效的报道力度,并对典型的偷倒行为予以曝光,引导居民规范处置建筑垃圾。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偷倒行为发生时间短且不易被察觉,去年以来现场抓到的案例并不多,这也是执法的一个难点。故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便民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鼓励大家对乱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举报,接受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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