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围城》读后感多篇

时间:2025-04-17 08: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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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围城》读后感1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的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关于初中《围城》读后感2

在大谈《围城》这本着作之前,我想先说说钱钟书这位作家,他的写作方式奇特,可以说是独具匠心,自成一派,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个性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而在《围城》这部可以说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中,他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使这本书成为了中国今、当代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每个作家的人物描写都很讲究,那在围城中钱钟书又是怎样诠释这一点的呢?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短短几行字就能让人对文中的某一个人物描写透彻,不得不说这是作者高深的写作水平,而我身在重点高中,在未来的几年里也一定要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在语文在门富有文学魅力的学科上猛下工夫。

在《围城》一书中不仅有鲜明的人物描写,还有各种调侃与讽刺,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作者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另外,作者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 ……此处隐藏2000个字……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个性是这次我感觉自我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能够明白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之后纵览全文之后,才明白,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感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好处……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决定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我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我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但是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能够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感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我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我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持续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我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此刻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我,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光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必须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方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杯具,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齐。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我的脾气,一旦在一齐,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此刻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我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那里说到感情,毕竟自我少不更事,但是自我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必须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情绪,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光必须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能够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能够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能够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关于初中《围城》读后感5

总的来说这部作品还是不错的,既有扣人心弦的情节又有令人紧张的背景音乐,每个人物都十分生动,其中让我最受感动的就是阎孝国,这个名字十分贴切的体现了他极度忠于效忠国家的特点(满清),在影片中,阎孝国是一个大反派,但是很奇怪,当我看完整场后,我却没有厌恶或者憎恨这个人,第一点是他所说的:“报效国家,并无对错。在他而言,他领导的也是一场保卫战,一场狙击意图推翻满清政府志士的保卫战,既然忠于清廷,他就没有错。”

第二点阎孝国只杀他该杀的,并不是丧尽天良的冷血屠夫,从他他两次放过了他的老师陈少白,尽管陈少白在阎孝国毕业时给予他“功课优秀,头脑愚蠢,一介莽夫,难成大器”的评语,尽管陈少白几次三番坏他大事,但阎孝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绝不敢伤害老师。”尽管在影片最后陈少白给了他这位学生两枪,但从阎孝国眼中看出他对老师并无恨意,并艰难的说出:“学生……已报国恩。”

能够看出他至少还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另外,在追杀途中阎孝国只杀了三个人,割了他辫子的刘郁白(黎明饰),死抱住他脚不放的阿四(谢霆锋饰),以及最后被他当成孙中山的李重光(李玉堂之子),其他的保卫者阎孝国只是用重手法打断腿脚,并未取他们的性命,可见,阎孝国内心也不愿意残害自我的同胞,之前,他对陈少白说,正因为学了西学,才看到洋人的狼子野心,从之后发生的历史事件来看,也印证了这一点,所以说陈少白的评语也未免片面了。

但我个人有几个想不通的问题:

1、李玉堂好歹也是香港叱咤风云的富商,在如此重要的保卫战中,保卫者竟然全是自家人,包括报社职员、黄包车夫甚至自我的亲儿子,即使那些能人牛人(如铁扇大侠刘郁白)也是最后关头机缘巧合出现的,我就不相信他在香港混了那么久,就没只自我的武装力量(在电影中连俩看大门的都没有)?如此的超级富商竟然形单影只,连老命都要豁出去,还赔了亲儿子?

2、编剧把刺客当弱智了吧,一个掉包计加一个调虎离山计就能够让孙中山逃脱追杀安心开会了?也太离谱了,刺客眼睁睁地看着孙中山走进了楼,却不冲上去围剿,对整批革命志士们来个瓮中捉鳖,非要在大马路上大砍大杀(并且极其能耍酷,请看刘郁白跟刺客火拼的前几分钟),如此高调的刺杀计划,也算是空前绝后了,。

3。最想不通的是摇摇欲坠的满清政府派了支不入流的小分队就敢跑到人家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去打打杀杀,当英国人都是豆腐做的,电影中说满清政府向英政府施压,要求警察撤离,屁!清廷真有这个胆,还会割地赔款?奴颜卑膝?早跟八国联军拼了,况且当时孙中山在国际上已经是极有影响力的人物,要是在英殖民地上被砍死,那英政府要承担的国际舆论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所以一旦孙中山踏上香港的土地,英政府绝不会要求警察撤离,而是加紧维持治安,保证孙中山的安全(至少也得在孙中山走的那段路附近来个军事警戒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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