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

时间:2024-03-20 22:57:21
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此文共11213字]

第一篇:《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

《法律与革命》的读后感

首次听说有一个叫做伯尔曼的学者花了40年的岁月,著了一本书,书名为《法律与革命》, 之后我是久久不能回神,深感震撼,课间我无数次的幻想着此书的作者会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是怎样的执着与追求才会拥有这份胸襟与气魄来花费人生中的半辈子于一本书上?我无数次的设想倘若这本书不被世人接受,倘若作者最后实在是续写不出内容,那么一本没有结局没有未来的书,作者又该如何自处?课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翻阅了这本跨越了一个学者四十年时光的书籍,虽只是阅读了冰山一角,亦是深感折服,这对于自己的原有的认识模式,认识方式,确实是一次重大的理念革命。限于时间关系以及读者自身的阅读水平,我只是粗粗浏览了一小部分,接下来,我将从六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治学之道

治学之道究竟是什么,伯尔曼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阐释。治学需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需要有执着的发现真理,追求真理,需要有耐性毅力守护者自己的学术神殿而不被世俗的种种所阻碍,甚至毁灭。

《法律与革命》一书是作者伯尔曼育40年之心血,精心锻造的一部集法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文化学等的宏篇经典巨著。作者渊博的学识,治学的方法与态度,缜密的思维与逻辑,对于后世而言都是一笔无价之宝。治学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昙花一现还是流芳百世成为永恒?我想作者40年来坚持对于这本书修修改改,直至达到他心中的完满这一选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因为这个选择而阻碍了他可能的千千万万的下个选择,但是作者能够集中于注意与它所研究的领域中的最微妙和最奥秘的现象, 给自己亦给世人留下永恒的财富以及精神支撑。

二、公正的站在历史的角度看待问题

伯尔曼花了将近半辈子的时间于西欧的11世纪至13世纪各国的法律体系,清晰地给我们勾勒了一幅西方法律传统起承转合的盛世宏图。即使只是欣赏了其中的一小部分,我的感触也是很深。在我眼中,过往的特别是一些久远的历史是那么的苍白,愚昧与残忍,不知道对于他们的研究出了彰显现代法律的精细与柔和,还有什么意义,至于一些西方的法律,我也没有用心的去关注,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花在了本国的现代法律体系之上。现在想想,思想确实是有点狭隘,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治学态度。国可灭,史不可断,我很欣赏这样的治学气度,以史为鉴,可以知新替。只有公正,客观地站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才能清醒的看到我国法律史的磕磕碰碰,起承转合,才能更好的发现现况,展望未来。

三 、法律与革命

法律本身没有强制性,所有社会中的法律都是从他以外的某些东西获得权威性。如果法律所依赖的这种权威性发生了剧烈变化,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基础的合法性也是不可避免的遭到动摇。记得曾经看过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到革命的目的是以现有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制度。科学革命它是由于范式的失灵,由于危机的产生,从而使一种范式向另一种范式转变。结合《法律与革命》以及《科学革命的结构》我想法律的革命也可以表述为法律革命的目的是以现有的制度所不允许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法律体系,是由于他现在的权威性所赖以存在的某些东西的失灵或者失事,由于危机的存在,从而使一种法律体系向另外一种法律体系转换。

伯尔曼指出法律制度的根本转变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事情,因为法律的基本目的是提供稳定性与连续性。当法律中大规模的变化即革命性实际上是“不自然的”。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时,必须采取某些措施防止他再次发生。必须牢固确定

新的法律,必须防止此类危机的发生,必须将进一步的变化限制于渐变的范围之内。这些措施亦是于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这些固有的属性所极力支持的。

四、法律与宗教

伯尔曼提出西方的法律传统孕育于宗教之中,宗教的发展促进了法律的发展与延续。从宗教革命创立教会法这个西方近代第一个法律体系开始, 到描述宗教促成西方世俗法的形成 , 全书无处不在浸润着宗教在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中的基础和根源作用。

伯尔曼的这个观点对于我而言不亚于一场思维革命,对我而言各国各派的宗教无非是两种观念:一是过于神秘遥不可及,二是过于愚昧,狭隘,浅薄。几乎是不会联想到他竟然可以成为是西方近代的第一个法律体系, 到可以促成促成西方世俗法的形成。由此,我也回想到法律强制力的基础究竟该是什么,法律的遵守是为了不违法而守法,还是为了自己的内心不受谴责而守法。当犯罪盛行是严刑酷法如杀人者死,盗者砍其一臂还是从事情的根源出发,多方面双管齐下的解决问题。事实上,法律并非马克思所说的单纯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是包括公众的良心以及他们的习俗与惯例的社会共同体所认可的体系。对于世上的万事万物,我们应该采取辩证开阔的风度去研究运用它,而非一味的给于肯定或者否定。我国是否也可以借鉴西方法律对于宗教的有效利用,而非一律的无神论者。

五、法律的历史继承性与完整性

伯尔曼认为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于11世纪末至13世纪末,以教皇革命为起点,教俗两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变革为基础。这可以在他的文中得以体现,全文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介绍教皇的革命和教会法;第二部分论述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即关于西方封建法、庄园法、城市法、商法和王室法的形成。作者洋洋洒洒的七十万字的鸿篇巨著集其在中世纪早期罗马法和教会原始材料以及在知识传播中的近五十年认真批评性的学术成就,将一个西方法律传统的历史清晰地归纳整理出来了。

法律并不是自古就有,也不是一个静态,间断的过程。但是,可叹的是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的法律教科书似乎只注重于给读者展示最新的,正确的法律,而对于之前被之取代的旧的法律体系和其相关法律体系,以及被取代的原因却是避而不谈,甚至,给读者一种法律从来都是如此,从来就只有现存的这一个法律的错觉。这并不是法律发展的原貌,也不利于全面科学的了解法律发展史,更何况,是否为新的法律取决于其在多大程度上被经验资料所证实,法律并不因某些反例的存在,而必然否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即使是可能不合理的法律学说学,也有其存在的价值,是这门学科当时的完整历史的组成部分。正如我们所说的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都有其存在的特殊价值,法律实证主义并不因为纳粹法的存疑性而失去其历史价值,同样的自然法学派也不因为纳粹法而获得无尚的地位。法律教科书不应该是一个不科学,不合理的正确法律体系的重组的,加工的“科学体”。读者需要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而不是一个失真,加以加工,改造的法律体系。

六、如何看待西方的法律文化

对于西方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学者大致分为三种观念:一种是对西方的盲目崇拜,甚至到了漠视鄙视国内法的制度。一种是对西方法律的反感,认为他们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荼毒了本国法律工作者,破坏了国内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还有一种折中的观念即借鉴但不完全照搬。我们应该将西方的法律史看成是一个文化交流的工具,而不 ……此处隐藏6150个字……亡的经济基础。

第四篇:《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

《国家与革命》读书心得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是曲折的、冗长的、繁琐的。在领导人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时期的指导思想的正确指导下,会带来国家的繁荣,国家地位的提高,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富裕的生活,带来社会的文明。人民群众在历史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家与革命》中,列宁详细的阐述了阶级社会和国家的具体问题,精辟的总结了国家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论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特征和消亡的基本原理,更批判了形形色色的超阶级的国家观,文中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各种阶级矛盾和思想的交织,产生了许多超阶级国家观的思想。超阶级国家观的出现,表现了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身处生活环境和现状的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福利待遇希望改革的一种强烈的情愫,更表明了人们切实希望统治者带领他们走出生活困境的希望。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们关于改革而获得新生活的理想无法得到满足,而泡沫式的国家理想模式就成了他们遥寄感情的媒介。但是,泡沫有其光彩绚丽的瞬间,也有应声而破的悲惨结局,超阶级国家的美梦同样也会破裂终结,这就要求我们要看清国家的真正起点在何方,国家到底该如何设想与建立。

学习《国家与革命》,有助于我们认识国家的本质,进一步加深对无产阶级专政性质和任务的理解,自觉地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要看到社会主义是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它的实现具有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我们还有看到,社会主义是带有旧痕迹的不完全的共产主义,因此,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搞好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阅读了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后,我清楚的认识到国家的建立需要有正确的设想和构思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客观的、科学的历史观和国家观,借鉴历史长河的丰富经验,结合自身的国情,在实际生活中做出最积极的、最适合的国家道路的选择与开辟。

同时,我们要克服内心感情天平向个体一方的倚重,减轻我们自身方向的负重,以自己的国家和民族为重,增加国家与民族的砝码。并且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设身处地得站在国家的大局观角度上看问题、解决问题。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有客观的、正确的塑造国家的理想,在当家主人的身份下,即在我国的实际国情下,始终跟着党走,身怀马克思主义的坚实理想,始终学习和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联系实际,注重知行统一,为科学的国家理想而不断奋斗。

国家的发展同大自然的净化规律有着美妙的相似之处,从低级的原始社会,在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国家的脚步也从不停歇的向着自身的最终目标前进着,它的发展同样也和生物的进化一样,是一个万分艰辛和复杂的过程,它需要时间的累积和文明程度的增值,尽管经历的时间长度不尽相同,但进化是国家最原始的本质和内容。国家与革命中指出,国家的起源和消亡的具体问题,可是国家会消亡么?在学习了马克思基本原理后,我们知道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国家会在进化中找到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在人类作为国家主人调解国家事务的过程中,总有这样那样的纷争无法调解,总有这样那样的矛盾无法愈合,人类发挥的作用再大,也无法把日益出现的国家内部矛盾全权治愈。因此,社会阶级的进

化就成了调解矛盾的必用良方。

纵观中国和世界,虽然阶级的分化和斗争没有像以前那样凸显,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民族宗教矛盾的日益激化,又在另一方面加深了矛盾的裂痕。所以说,利用合适的国家机器处理,适时的国家内部的革命可以促进国家主体的管理和巩固,社会阶级进化的必经之路也会走的更加平稳、更加顺畅。

同时作为当代大学生,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我们眼观我国的发展历程,我们还要清楚的明白国家主人的问题。在我们的国家,到底谁才是当家作主的人呢?那就是人民。广大的人们群众才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的力量是不容小视的。同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在新时期,我们更要秉着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的原则,联系人民群众,关心人民群众,在国家的前进道路上与人们群众一道,谱写一曲和谐的奋进之歌。

国家的发展进步同航船一般,拥有科学的国家思想,可以让我们在前进的航向上不会迷失方向;拥有了人民群众作为可靠的水手,我们将拥有最强大的前进助力;明确了社会阶级的进化实质,可以让我们明确航程的远近及艰难。有了这些,我们才能更好的明确我们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才能更好的使国家前进发展,并且巩固我国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地位与权威。

作为当代进步大学生,我们需要铭记历史,脚踏现在的根基,展望未来,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思想,勇担义务与责任。就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义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些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你的需要及其现实世界的需要的联系而产生的”一样,我们要追求需要,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理论满足需要,满足人民的需要,满足国家的需要,满足社会的需要。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响应时代的号召,勇当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者和开拓者,不辜负青年兴则国家兴的期望,努力奋斗,不断进取,争取早日将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繁荣大国!

第五篇:读书笔记-欧洲革命与中国革命

对《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的看法

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世界是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的,正如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一样,相互之间存在着关联。中国革命—太平天国运动对文明世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显示出农民不能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不能领导革命的成功。而欧洲革命对中国的影响更是显著,工人是革命的主体,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为中国的辛亥革命以及往后的革命提供借鉴作用。同时还表明科技是革命的推动力,科技的迅速发展为革命提供动力。

任何的战争或者革命都是利益之间的冲突,因此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来自工商业的危机导致欧洲革命的发生。资本家追逐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而经济是国家稳定的重要物质条件,资本家的利润又与统治者的利益相关。在工人与资本家以及国家统治者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时,革命爆发了,革命一方面摧毁了国家的统治,另一方面又推动了国家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太平天国运动虽然不能完全摧毁旧中国的统治,但却有力地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地位,为以后的革命奠定了基础。

市场全球化以及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不应该人为地抑制这种趋势。联系是具有客观性的,不能人为地破坏。由于欧洲完成了工业革命,在自身国家需要更广大的市场时,他们把目光转向了海外市场。 因此,正当中国人沉浸于天朝王国之梦中,而统治者主观地割断了与外界的联系之时, 欧洲等国家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市场,也打破了旧中国的闭门造车之状态。世界的资源本来就是同一个整体的,经济全球化需要各国资源共享,任何国家都不应该搞独立。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联系的普遍性与客观性。

陈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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